根據 CryptoSlate 的報導,於 24 日(當地時間),區塊鏈支付公司瑞波(Ripple)致函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加密貨幣專案小組,呼籲明確界定數位資產不再被視為證券的時間點與標準。
瑞波強調,大多數可替代型加密貨幣在二級市場交易時,已不具備「證券」的法律特徵,主張這些資產不應視為證券。此論點是針對 SEC 專員海斯特·皮爾斯(Hester Peirce)近期發表的「新典範」演說所做出的回應。
該公司提到,根據 2023 年美國聯邦地方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對瑞波案的裁決,法院已明確判定瑞波發行的瑞波幣(XRP)本身並非證券。然而,該案中部分針對機構投資者的銷售行為,則被歸類為證券銷售。
瑞波進一步闡述,一旦原始投資契約中的關鍵承諾未被履行,或目前資產持有者無法基於該承諾對發行方主張法律權利時,該數位資產應與初始投資契約分離處理,並視為非證券。
此外,瑞波還提出一套判斷資產是否已「成熟」的標準,當中包括:市值達到一定門檻、網路已開放並允許無需授權的運作,以及任何單一主體均無法單方面控制該網路核心功能等條件。
評論:瑞波此舉顯示出,加密產業企業正積極尋求改變 SEC 現行對數位資產的監管框架。若上述主張獲得採納,將可能大幅改變目前美國境內證券與虛擬資產的法律界限,對整體市場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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