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暫停人工智慧(AI)開發,可能無法提升安全,反而鞏固既有龍頭企業的市場地位。支持自主安全機制與獨立驗證的意見,與主張制定法律強制標準的反方看法正面交鋒。
珍妮佛·哈德爾斯頓(Jennifer Huddleston) 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技術政策資深研究員在14日公開的文章中表示,政府若全面暫停AI開發,可能延誤監管制度建立,也難以因應技術變化。她認為,特定風險可透過企業自主安全機制與共同標準因應。
哈德爾斯頓指出,若監管規範按照龍頭企業的資源設計,可能阻礙規模較小的企業進入市場。具備較多開發能力與資源的企業才能承擔監管成本,市場集中度因此可能上升。
她也提出,若只暫停美國境內的AI開發,海外競爭者仍持續推進技術,可能增加網路安全層面的脆弱性。這項看法是針對美國停止開發對國際競爭格局可能造成的影響所提出的論據。
Block執行長傑克·多西(Jack Dorsey)表示,他支持獨立評估與風險驗證,但反對目前由龍頭企業協商形成、適用整個產業的開發限制。多西在14日公開的文章中寫道:「保留企業的商業優勢,不是安全目標。」
多西的主張建立在AI安全規則可能鞏固大型企業優勢的問題意識上。他主張公開開放模型、評估結果與已知限制,讓研究人員能直接驗證模型。
不過,這不代表任何情況下都應允許公開開放模型。多西表示,若可供獨立審查的證據證明,公開模型會實質增加災難性風險,就可以暫緩公開。
多西提出的應對順序更接近分階段措施,而不是全面暫停。內容包括先採取修補漏洞、限制存取權限、停止危險實驗等範圍較窄的措施;若有證據顯示僅靠這些手段難以降低風險,再限制模型公開。
其中,獨立驗證是指不只依賴開發企業內部判斷,而是由外部研究人員直接評估模型運作方式與風險。開放模型則因能讓外部研究人員重現結果並找出問題,被列為驗證工具之一。
另一方面,也有意見指出,單靠自主監管可能缺乏問責性與執行力。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在6月報告中表示,美國AI治理分散在機構指引與自主標準之間,缺乏能強制執行一致標準的法律體系。
大西洋理事會建議,同時建立涵蓋風險分級、透明度與事故通報的聯邦強制標準與自主標準。其核心主張是,在運用企業技術專業的同時,也要具備處理違規行為的法律執行力。
報告指出,聯邦政府的AI監督目前依賴各部門指引、採購規範與自主標準,另加上州政府監管,導致政策體系分散。因此,報告建議建立國家層級的一致監管框架。
這場爭論的核心,與其說是是否停止AI開發,不如說是由誰制定並執行安全標準。自主驗證有助維持競爭與創新,但也可能讓企業不公開對自身不利的評估結果,並留下違規處分不足的空間。
相對地,全面暫停開發或設置事前核准程序,也可能形成以龍頭企業為中心的監管結構。最終,如何界定公開限制的標準、獨立驗證的權限,以及法律制裁的範圍,仍是爭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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