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銷售專業公司制度的導入討論,正逐漸成為劃分大型法人保險代理店資本實力與內控水準的分水嶺。原本近似單純銷售通路的法人保險代理店,將被賦予保單維護管理與事故受理代辦權限,同時也被要求承擔更接近金融公司的責任。
根據國民參與立法中心消息,朱豪英(주호영)等10名國民力量黨議員於11日提出保險業法部分修正案,法案已於12日交付國會政務委員會審查。修正案將僱用1000名以上保險招募人的大型保險代理店已達44家、旗下招募人超過18萬人,列為本次制度改革的背景。
修正案將大型保險代理店定義為「保險銷售專業公司」,須向金融委員會辦理登記。完成登記的公司除保險招募業務外,還可承辦△保單維護管理△保險事故受理代辦△小額保險金給付代辦△事業費協商等業務。
此議題與本報先前關於保險銷售專業公司法案鎖定44家大型保險代理店與18萬名招募人市場的報導一脈相承。當時修正案被認為朝擴大大型銷售通路業務權限、同時強化內控與消費者保護責任的方向推進。
法人保險代理店是比較並銷售多家保險公司商品的流通通路。與專屬特定保險公司的銷售網絡不同,因同時經營多家公司商品,消費者接觸面較廣,但銷售後的保單管理與責任歸屬等制度整備需求也隨之浮現。
保險銷售專業公司制度即是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大型代理店中,賦予其獨立法律地位的制度。業務範圍將從既有的保險招募為主,擴大到部分保單維護與事故受理,監管標準也隨之提高。
權限擴大的同時,責任也隨之加重。保險銷售專業公司須選任具備保險招募資格者擔任代表人,並須設置商品銷售教育負責人、消費者保護負責人、法令遵循負責人等必要機構。
修正案也納入為擔保不當銷售損害賠償責任所需的資本維持與投保義務規定,並將登記撤銷與業務停止標準比照既有保險公司水準整備。
根據Yonhap Infomax(연합인포맥스)報導,上市法人保險代理店與企業型、子公司型代理店在因應此次制度變化上被認為相對領先。因卡金融服務(인카금융서비스)與A+Asset(에이플러스에셋)身為上市公司,已具備資訊揭露與外部審計體系;韓華生命金融服務(한화생명금융서비스)則作為子公司型代理店,被視為具備母公司資本實力與法遵基礎設施的案例。
修正案要求以總公司為單位建立內控體系,因此相較於各分公司近似獨立核算的聯合型代理店,具備中央控管系統的企業型與子公司型代理店,在審查因應上可能更具優勢,市場出現此類解讀。
據悉,韓華生命金融服務旗下招募人約有2萬4000餘人。A+Asset截至去年底的不當銷售率為產險0.00%、壽險0.01%。
保單維持率也是審查過程中值得關注的指標。A+Asset第25期壽險保單維持率為82.46%,高於大型保險代理店平均值75.88%。
一名保險業界人士表示:「資本實力、公司治理與高維持率三項條件皆具備的大型GA,能否率先取得第1號執照備受關注」。評論:這意味著制度上路後,競爭基準可能從招募人數與新契約規模,轉向資本、內控與售後管理能力,不過此一走向仍待實際審查結果確認。
不過,該法案目前仍在國會審查階段。要出現實際的保險銷售專業公司第1號登記公司,須先經過國會討論、表決,以及子法規的整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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