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CFTC)近期著手調整規定,準備放寬「互換執行機構」(Swap Execution Facility,SEF)在「許可交易」上必須維持報價系統的義務。這並非開放新的交易市場,而是把一項實務上幾乎沒人用的交易功能,重新對齊現行規則體系。
CFTC市場監督部門(Division of Market Oversight,DMO)在2025年7月30日發出的25-24號不採取行動函中表示,對於不適用強制交易執行義務的互換交易,即便SEF未提供中央限價報價系統(Central Limit Order Book,CLOB),該部門也不會建議採取執法行動。CFTC主席麥可·塞利格(Michael S. Selig)在2026年3月9日FIA全球結算市場大會(FIA Global Cleared Markets Conference)演說中進一步表示,這項議題將透過對外徵詢意見的正式規則制定程序來處理。
爭議核心在於CFTC規則37.3(a)(2)所保留的最低交易功能要求,這條規定要求SEF針對上架的互換商品提供報價系統。所謂報價系統,是指市場參與者可以輸入多筆買賣報價,也能看到其他參與者報價並據以成交的電子交易系統。
CFTC規則將互換交易大致分為「強制交易」與「許可交易」兩類。強制交易屬於必須透過指定執行方式成交的互換商品,許可交易則可以在SEF上自願撮合,但不受相同的強制執行義務約束。儘管兩者執行方式不同,最低功能要求卻仍然要求SEF提供報價系統。
2020年的最終規則也延續了這套架構:許可交易不一定要透過報價系統或報價請求(Request for Quote,RFQ)方式執行,但SEF仍須具備報價系統作為最低配置。這次討論,正是要處理這個尚未調整的環節。
塞利格在演說中提到,以他超過十年觀察SEF運作的經驗來看,許可交易當中幾乎很少用到報價系統。他表示,業界曾反映,強制SEF為許可交易準備報價系統,等於在浪費時間與成本。外界解讀,這是想把原本透過不採取行動函暫時放行的做法,透過正式修法固定下來。
不過,這項調整並非要取消所有互換交易的電子報價系統要求。現行規則與官方發言都明確區分了適用強制執行義務的強制交易,以及許可交易;這次整頓的對象,僅限於許可交易目前仍背負的報價系統維持義務。
值得留意的是,CFTC過去在2020年也曾對部分「包裹交易」(Package Transaction)給予報價系統豁免,但這次討論與包裹交易豁免屬於不同範疇。包裹交易豁免處理的是多項組成部分綁在一起的交易結構,而這次要處理的,則是許可交易本身的最低功能要求。
業界解讀出現分歧。卡爾·甘迺迪(Carl Kennedy)在領英(LinkedIn)發文指出,CFTC的職員救濟措施可以讓SEF的資源分配更有效率,理由是能減輕維護那些實際上很少被用到的功能所帶來的負擔。
法律事務所凱頓(Katten)在分析中則認為,此舉有機會降低技術、法遵與人力方面的成本,但同時也提醒,市場可能因此更依賴透明度較低、以報價請求為主的執行方式。換句話說,成本節省與市場透明度之間的拉鋸,仍是這項議題留下的懸念。
這起事件與此前CFTC著手修訂衍生性商品相關機構利益衝突規定的動向類似,都屬於調整市場結構規則的監管整頓工作,較難視為直接牽動加密貨幣現貨價格或特定代幣需求的題材。
儘管如此,由於CFTC持續在互換執行機構與市場結構規則上動作頻頻,國內衍生性商品與數位資產業界仍有必要關注後續走向。交易基礎設施規則一旦鬆綁,成本結構與執行方式的爭論往往會隨之而來。
目前正式對外公開的措施,僅有這份不採取行動函與塞利格的演說內容,最終規則條文與實施時程尚未公布。若CFTC後續啟動正式規則制定程序,SEF的營運負擔與交易透明度之間的討論,預料將在徵詢意見階段再度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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