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虛擬資產業者申報審查與洗錢防制義務的《特定金融資訊法》施行令修正案,11日被列入南韓國務會議議程。修正案訂出審查業者財務健全性、大股東資格與內部控制體系的具體標準。
南韓金融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副委員長當天上午10時出席國務會議,會議結束後將公布施行令修正案的議決結果。國務會議排程資訊,是根據金融委員會與韓國聯合Infomax(Yonhap Infomax)公開的經濟部會行程確認。
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在於收緊虛擬資產業者的市場進入審查與洗錢防制義務。金融委員會在3月30日公布的立法預告文中表示,將具體化須接受申報審查的大股東範圍,並新增財務狀況與社會信用要件。
依修正案,虛擬資產業者須以最近一季末財務報表為準,負債比率維持在200%以下;不過依《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保管的使用者存款,可自負債總額中扣除。
公司高階主管與代表人須符合《金融公司治理法》所定資格要件,大股東同樣須接受財務狀況與是否觸犯金融相關法規的資格審查。
組織與業務體系同樣列入申報審查範圍。業者須設置負責洗錢防制與使用者保護業務的組織,並配置符合一定要件的申報責任人與法遵主管。
電腦系統與內部控制體系也是審查對象,目的在於除財務狀況外,一併確認業者是否具備能實際管理洗錢風險、保護使用者的營運基礎。
虛擬資產轉帳交易規範也將調整。修正案提出,匯往低風險海外虛擬資產業者的轉帳交易可予放行;至於其他海外業者或個人錢包間的交易,則須在確認匯款人與收款人為同一人的前提下才可放行。
高風險交易則列入限制對象。當資產移轉至海外業者或個人錢包時,確認交易對手身分與風險等級的程序將變得更加重要。
《特定金融資訊法》所定的客戶確認義務也將具體化,範圍不僅止於確認客戶身分,還須驗證所取得資訊的正確性。
對於風險評估結果顯示洗錢風險較高的客戶,或使用高風險商品、服務的客戶,業者須實施強化版客戶確認。一般而言,強化版客戶確認會比一般身分確認更嚴密地審視交易目的與資金流向。
修正後的《特定金融資訊法》已於2月19日公布,將於8月20日起施行。若施行令修正案當天獲得議決,法律授權的具體標準預計也將配合施行日一併適用。
南韓央行(韓國銀行)當天上午10時30分將舉行副總裁記者說明會,下午4時公開7月23日召開的2026年第14次金融通貨委員會會議紀錄,該次會議為非貨幣政策方向會議。
財政經濟部中午將發布2026年第2季依企業特性分類的貿易統計初步結果。企劃預算處則將公布未領獎金自動撥付措施及第8次擴大幹部會議相關資料。
金融監督院將公布保險詐欺查緝與預防優秀案例徵選相關資料。金融委員會與金融監督院預計於12日供早報使用,發布小微及中小型加盟店評選結果,以及新加盟店信用卡手續費退還說明。
查證來源:韓國聯合Infomax、金融委員會、韓國銀行。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