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達3200億美元的穩定幣市場,能否提供利息或類似獎勵,已成為《數位資產市場明晰法》(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簡稱明晰法)修法討論中的核心爭議之一。
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表示,於5月14日以15票贊成、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法案編號H.R. 3633、正式名稱為《2025年數位資產市場明晰法》(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 of 2025)的法案。這是一部整理數位資產市場監管歸屬與交易規則的市場結構法案。
明晰法本身並非專為穩定幣量身打造的法案,但在審議過程中,穩定幣發行機構與獎勵計畫該歸入哪一套金融監管架構,逐漸成為討論焦點。
爭議核心在於,是否只允許受存款監理的金融機構發行具支付功能的穩定幣。Pat Toomey(帕特·圖米)前美國參議員曾於2022年提出《穩定幣信託法》(Stablecoin TRUST Act),主張應開放非銀行機構也能發行穩定幣。
圖米在當時的參議院銀行委員會資料中表示:“不應該讓既有的既得利益者占到便宜。”他的意思是,若只准許領有銀行執照的機構發行穩定幣,恐將壓縮市場競爭。
根據聯準會(Federal Reserve)5月發布的金融穩定報告,穩定幣資產規模從2025年7月到同年底成長16%,來到3200億美元。聯準會在報告中指出,穩定幣目前主要用於加密貨幣交易,且市場高度集中在兩家大型發行商手中。
銀行業則主張,若穩定幣提供利息或類似獎勵,恐將導致存款外流。美國銀行家協會(American Bankers Association)、銀行政策研究所(Bank Policy Institute)與消費者銀行家協會(Consumer Bankers Association)於5月4日發布聯合聲明指出,明晰法當中涉及穩定幣收益的條文,尚未達到應有的監管目標。
這些團體認為,交易所會員回饋或長期持有獎勵,實質上可能發揮與利息相同的作用,因此要求強化相關條文。他們的邏輯是,若穩定幣獎勵與銀行存款形成競爭,可能會排擠原本用於地方及企業放款的資金。
另一方則提出不同看法,認為若全面禁止穩定幣提供獎勵,反而會削弱消費者權益與市場競爭。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在4月8日發布的研究中指出,GENIUS法案雖禁止發行商直接提供利息或收益,但並未明確封堵透過第三方或關係企業提供類利息商品的管道。
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分析,明晰法的部分修正版本可能會堵住這條管道。最終條文究竟只規範發行商的直接獎勵,還是連交易所與關係企業的獎勵計畫也一併納管,將是左右雙方利益的關鍵分歧點。
Cynthia Lummis(辛西亞·魯米斯)美國參議員於7月22日公布了整合銀行委員會與農業委員會工作成果的明晰法修正案。本社此前已報導,明晰法審議啟動同意案與公職人員倫理條款相關爭論持續延燒。
在南韓市場,以美元計價的穩定幣與去中心化金融(DeFi)產品設計密切相關。最終法案如何劃分穩定幣獎勵與存款利息,將牽動交易所回饋、穩定幣存款商品與支付型代幣模式所適用的監管範圍。
明晰法具體的審議時程目前尚未確定,市場實際適用範圍仍須視最終條文與監管機關的施行細則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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