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 5 日(當地時間)發布的最新聲明,針對加密貨幣市場中廣泛應用的「流動質押」(Liquid Staking)機制,SEC 釐清了其潛在的證券屬性,為業界提供具參考價值的初步監管指引。這意味著,伴隨流動質押操作所生成的「質押憑證代幣」(Staking Receipt Token,簡稱 SRT),在特定情況下不會被視為需註冊的證券工具,為去中心化金融(DeFi)參與者提供更明確的合規依據。
根據 SEC 旗下企業財務部所發布的說明,若使用者將加密貨幣存入某一協議或服務平台後獲得等值的 SRT 代幣,且用戶可在保有資產流動性的同時,透過該代幣證明其資產所有權與質押收益,則這種結構本身不構成依法需註冊的證券。SEC 將此類 SRT 視作「交易憑證」,不僅無需解鎖質押資產也能作為擔保品使用,亦可應用於多種金融操作性用途。
在實際運作中,若協議發生獎勵分配變動或懲罰機制(如懲罰性削減,slashing)啟動,SRT 的比例、數量甚至可能經歷銷毀與重鑄,以反映實際狀況。SEC 表示,此類運作方式與當前廣泛使用於 DeFi 生態的流動質押模型相符,強調只要服務提供者僅擔任最小限度的行政輔助角色,且未牽涉任何具有「企業經營努力」或「管理功能」的投資行為,則整體機制無須遵循傳統證券交易法規的註冊流程。
然而,SEC 也明確指出,此次釋出的指導原則並不構成對所有流動質押架構的通用除外聲明。若某些提供者過度插手投資過程,或對潛在收益作出保證,則該服務仍可能因具備「證券性質」而受制於既有監管體系。換句話說,即使 SEC 在原則上承認流動質押的合法性,但仍強調需要根據個別案例審慎評估。
此次釐清立場延續了 SEC 於 5 月針對自營、委託或託管類型質押所作出的非證券裁定,進一步涵蓋流動質押機制。當時 SEC 曾表明,即使相關協議具備提前贖回、集中報酬發放或合併資產等功能,若無涉及發行人核心介入,也不構成證券。
總體而言,此番聲明可視為 SEC 就「加密貨幣質押是否合法」議題所劃出的明確界線,在釐清監管灰地帶的同時,也顯示其持續警惕業者藉複雜設計規避監管的態度。對於市場參與者而言,此舉不僅提供更明朗的「規範方向」,更有助於 DeFi 領域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流動質押、質押憑證代幣、SRT、證券交易法、SEC、DeFi、加密貨幣質押
評論:SEC 此次提供有條件的合法窗口,既讓 DeFi 項目看見合規的希望,也預留監管彈性,顯示其並非一味打壓,而是逐步建立與產業共存的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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