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與哈薩克、亞美尼亞推進核能合作:哈薩克評估美國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候選方案,亞美尼亞則在檢視新核電廠的規模與技術。
哈薩克原子能署表示,10月27日與美國國務院代表團討論和平利用核能、SMR發展及專業人才培訓,雙方也談及科學與技術合作。
會中也討論透過美國主導的FIRST計畫,評估SMR技術的可行性。FIRST是美國的合作計畫,支援SMR基礎設施、安全及人才培訓。
哈薩克國家原子能公司(Kazatomprom,$KAP)在2月的業績資料中表示,將提供SMR教學模擬器給當地原子能物理研究所,並進行可行性研究,篩選適用於哈薩克的美國候選方案。相關工作仍處於技術與人才評估階段。
教學模擬器和可行性研究,與反應爐供應合約或工程承包商選定是不同事項。目前尚無公告指出美國合作討論已進一步促成核電廠採購。
哈薩克首座核電廠的建設合約則另行推進。哈薩克原子能署於9月3日宣布,已與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的子公司Atomstroyexport簽署設計、採購與施工合約。
哈薩克政府9月15日公布的數位資產產業計畫,指示制定利用天然氣與燃煤發電供應挖礦中心用電的方案。該計畫未提及將與美國合作的SMR用於挖礦中心供電。
亞美尼亞總理辦公室表示,亞美尼亞總理尼可·帕辛揚(Nikol Pashinyan)與美國副總統JD范斯(JD Vance)於2月9日簽署聯合聲明,宣布完成和平利用核能的《123協定》談判。這份宣布談判完成的聲明,與核電廠供應合約是不同文件。
亞美尼亞外交部5月26日公布的戰略夥伴關係憲章指出,經內部審查與核准後,雙方可推進核能合作協定的簽署與生效。《123協定》是美國民用核能合作的法律框架。
范斯在亞美尼亞總理辦公室公布的2月9日聯合記者會紀錄中表示:「協定完備後,兩國企業就有機會簽訂民用核能項目合約。」他並估計,初期美國產品出口規模最高可達50億美元(約7兆3000億韓元),長期燃料與維修合約規模則為40億美元(約5兆8400億韓元)。
這些金額是范斯提出的民用核能合作規模,並非已簽署的核電廠供應合約金額,也不代表已確定的投資額。
亞美尼亞政府3月表示將推動SMR技術,此後持續評估符合電力需求的核電廠規模與技術。
帕辛揚總理10月1日在政府簡報中表示:「不能排除1,000 MW級核電廠可能是最合理方案。」他說,專家正在評估此事,目前尚未作出決定。
亞美尼亞政府10月23日與美國代表團討論新核電廠建設,以及與美國企業進行中的工作。會談中未宣布選定特定核電技術或業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