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聯邦法院判定,向部分H-1B工作簽證申請收取額外10萬美元(約新台幣1356萬元)的政策無效,並禁止聯邦機關執行。法院認為,相關機關未遵循必要的規則制定程序。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海伍德・吉列姆(Haywood Gilliam)於9月30日(當地時間)在工會、雇主與非營利組織聯盟提起的訴訟中作出裁決。在相關機關完成公開徵詢意見及監管彈性分析等程序前,法院禁止國土安全部(DHS)、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與國務院執行這項政策。
裁決針對的是額外10萬美元費用政策,並未中止H-1B簽證的其他費用或整體核發程序。
H-1B簽證是美國企業與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才時使用的工作簽證。川普總統於2025年發布公告,要求部分申請繳納10萬美元;他在2026年9月更新公告,將政策施行期限延長至2027年9月。白宮表示,這項措施旨在阻止企業透過海外勞工低薪招聘,並取代美國勞工。
原告主張,這筆費用會加重醫院、學校與教會等仰賴H-1B人力機構的負擔,且總統無權變更國會制定的簽證費用制度。代表原告的民主前進基金會律師史蒂夫・布雷斯勒(Steve Bressler)表示,這項裁決「保護了一個一夕陷入混亂的制度」。這是原告方的評價。
白宮發言人阿比蓋爾・傑克遜(Abigail Jackson)此前表示,這筆費用合法,目的是遏止企業濫用制度及美國薪資下滑。白宮尚未立即回應此次裁決。
麻薩諸塞州聯邦法院6月曾在另一宗案件中判定政策無效;第一巡迴上訴法院7月駁回政府暫停該裁決效力的請求。另一方面,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在美國商會提起的訴訟中支持政府,法院間的判決並不一致。
此次裁決不代表圍繞費用政策的法律爭議已經結束。川普政府推動H-1B費用規則草案一事此前已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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