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於9月8日通過一項委任法規,將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正式納入「中央聯絡點」制度適用範圍。往後,各會員國監理機關可要求跨境營運的交易所等業者,在當地指定聯絡窗口。
根據AML Intelligence報導,此舉是將原本適用於電子貨幣機構與支付服務提供商的中央聯絡點制度,擴大適用至CASP。中央聯絡點的角色,是代表業者協助落實當地反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規範,並作為監理機關索取資料與執行監督工作時的對口窗口。
適用對象為即使總部不在歐盟會員國內,但在當地設有辦事處、加密貨幣ATM或代理據點等營運據點的CASP。會員國可依業者在當地的營運規模與洗錢風險程度,決定是否要求其指定中央聯絡點。
中央聯絡點制度旨在強化對跨境提供服務業者的當地監理應對能力。業者須透過聯絡點協助落實當地法規,並回應監理機關的文件與資訊索取需求。
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已於2025年4月公布的技術監管標準草案中,提出CASP指定中央聯絡點的標準與職責。EBA說明,跨境加密貨幣服務不僅須遵守母國反洗錢義務,也可能同時受到服務所在國相關規範的約束。
EBA將加密貨幣ATM等在當地設有實體設施的營運型態列為主要案例,強調與當地用戶有交易接觸的業者,更需要建立窗口以因應各國監理機關的查核與資料提交要求。
歐盟資金移轉規範自2024年12月30日起生效。歐盟依據該規範修正案,在反洗錢指令中賦予會員國權限,可要求總部設於其他會員國的CASP,在當地指定中央聯絡點。
歐盟現行法規已明定業者須透過中央聯絡點回應監理機關的義務。執委會此次通過的委任法規,即是在既有法源基礎上,進一步具體化CASP的指定標準與聯絡點職能。
根據歐盟第六版反洗錢指令規定,歐盟反洗錢局(AMLA)須在2026年7月10日前,擬定涵蓋中央聯絡點指定標準與功能的技術監管標準草案,並提交執委會。透過此程序,業者的指定條件與聯絡點的具體職責預計將進一步明確。
歐盟對加密貨幣業者的監理,正從單純確認是否取得許可,逐步擴大至檢視業者當地營運與監理應對機制。隨著歐盟境內取得核准的CASP名單持續增加,業者在各國的服務範圍與監理義務,也成為主要檢視項目。
此次制度上路,可能提高跨境提供服務的交易所及錢包、保管服務業者在當地的因應成本;但對會員國監理機關而言,則多了一條可直接與海外業者溝通、取得相關資料的管道。
會員國並非對所有CASP一律要求指定聯絡窗口,而是可能依當地營業型態、活動規模與洗錢風險等因素,決定是否要求指定。
實際須履行聯絡窗口指定義務的業者範圍與所需扮演的角色,仍將依最終技術監管標準與各會員國監理機關的執行方式而有所不同。因此業者有必要就當地辦事處、ATM、代理據點等實體營運據點,逐一檢視適用可能性。
此項委任法規將於刊登在《歐盟公報》後20天生效。CASP中央聯絡點的指定標準與監理機關的要求程序如何具體落實,將是後續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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