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證券(Samsung Securities)獲南韓金融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FSC)核准,正式取得本票發行業務資格,成為南韓國內第八家發行商業本票(발행어음)業者。三星證券自2017年獲指定為綜合金融投資業者以來,時隔約9年才正式進軍發行商業本票市場。
金融委員會於9日召開第15次例行會議,依據《資本市場法》第360條,議決通過三星證券的發行商業本票業務許可案。
發行商業本票是指自有資本達4兆韓元(約合新台幣920億元)以上、並獲指定為綜合金融投資業者的證券公司,以自身信用發行、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金融商品,發行上限為自有資本的最高200%。
三星證券過去雖具備綜合金融投資業者資格,卻因未取得短期金融業務許可,一直無法涉足發行商業本票業務。這次獲得核准後,三星證券已具備開展相關業務所需的制度條件。
南韓國內發行商業本票業者連同三星證券在內,已增至8家,包括韓國投資證券、NH投資證券、KB證券、未來資產證券、Kiwoom證券、韓亞證券與新韓投資證券。
發行商業本票是大型證券公司透過類似銀行存款的短期金融商品,直接向市場籌集資金的手段。籌得的資金可用於企業放款、承銷公司債、投資未上市企業等用途,與投資銀行業務的擴張密切相關。
南韓金融監管當局著重於讓發行商業本票籌得的資金,流向生產性金融與風險資本供給。獲核准的證券公司必須在2028年前,將發行商業本票籌資額佔整體運用資產的25%,用於供應風險資本。
金融委員會表示,這次核准後,具備短期金融業務資格的綜合金融投資業者已增至8家,並表示期待這些業者能因應企業多元的資金需求,持續供應風險資本。這段發言反映監管單位希望藉由擴大發行商業本票業者陣容,強化對企業的資金支援功能。
發行商業本票市場的結構,是大型證券公司之間在資金籌措與企業金融運用上持續競爭。各家證券公司可將籌得的資金分配至企業金融與風險資本,藉此擴大投資銀行業務規模。
韓亞證券曾組成規模200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46億元)的民間母基金,投入風險資本出資,這一案例顯示了取得發行商業本票許可後,證券公司資金運用的方向。
不過,三星證券實際的發行規模、資金運用方式,以及風險資本供應計畫,預計將在後續業務推進過程中陸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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