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新型ETF」的審查程序,在加密貨幣業界與傳統金融圈之間出現明顯分歧。爭議焦點不只是核准速度,還擴及非公開事前協商、自動生效機制,以及新型ETF該如何分類等問題。
SEC於6月30日發布「新型ETF意見徵求」文件,宣布將針對涵蓋加密貨幣資產、大宗商品型工具、單一股票策略、槓桿、選擇權策略、私募資產、事件合約等結構的ETF公開徵求意見。意見提交期限訂為聯邦公報刊登後60天,實際截止日為8月31日。
這次徵詢延續了SEC近來就新型ETF審查程序持續蒐集市場意見的脈絡。SEC此次探詢的重點,不只是新產品該多快核准,還包括現行《投資公司法》與ETF規則,是否足以因應結構複雜的商品。
所謂「新型ETF」,指的是與傳統股票、債券型ETF不同、標的資產或操作策略較複雜的商品。SEC文件中列舉的類型包括:△加密貨幣資產△大宗商品型工具△單一股票策略△槓桿△選擇權策略△私募資產△事件合約等。
灰度(Grayscale)在意見書中提議建立非公開事前協商機制,並要求SEC工作團隊須在45天內回覆。灰度表示,此舉可減少公開前出現類似或重複註冊申報文件的情況。
灰度並主張,旗下GDLC轉為上市基金的過程中,工作團隊核准後又碰上委員會覆審與效力暫停,導致市場與營運層面出現不確定性。灰度認為,加快審查速度能讓發行機構與投資人都獲得更高的可預測性。
安德森霍羅維茲(a16z)同樣要求縮短審查時間。a16z在意見書中表示:「快速審查不代表寬鬆審查」。該公司提出,可透過電子提交、範本化揭露、以及重複出現的分析爭點,讓註冊審查與交易所上市審查更同步並行。
加密貨幣創新委員會(Crypto Council for Innovation,CCI)也支持自願性事前協商與非公開註冊申報草案程序,但強調這項機制不應拖長或暫停自動生效與審查期限。
整體來看,加密貨幣業界訴求的重點並非單純追求速度,而是希望有可預測的時程。發行機構的邏輯是,公開註冊後若審查期過長,可能引來競爭對手模仿申請,並造成市場混亂。
另一派則把公開性與準備時間放在首位。嘉信理財(Charles Schwab,SCHW)反對完全非公開的審查程序,理由是新商品相關揭露資訊,能讓中介機構與市場參與者有時間準備投資人教育、風險揭露與監控機制。
嘉信理財提議,即使SEC引進非公開協商機制,相關申報文件在正式生效前,仍應至少公開75天,讓市場參與者有足夠時間檢視商品結構與風險,再上市銷售。
Jane Street則認為,倉促的註冊程序可能催生競爭力較弱、流動性較低的商品。Jane Street在意見書中指出,ETF價格要能緊貼淨值波動,設定與贖回機制、以及造市商的參與管道十分關鍵。
換言之,若商品在缺乏充分結構審查下倉促上市,散戶投資人可能得承受更大的買賣價差。這也點出ETF審查不只是行政程序,更可能牽動交易成本與市場品質。
這場爭論的另一個核心,是SEC是否該把新型ETF全部歸為同一類處理。a16z反對一刀切的做法,認為加密貨幣相關ETP與私募資產曝險商品,在市場結構、估值、流動性與投資人保護上各有不同課題。嘉信理財也認為,應更明確區分ETF與其他ETP。
路透社(Reuters)報導,市場參與者對SEC過於寬泛的新型ETF定義與不明確的分類方式表達疑慮。Decrypt則報導,加密貨幣業者、資產管理公司、造市商與消費者團體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監理設計方案。
對其他地區的投資人而言,這場爭論同樣牽動美國加密貨幣ETF的商品結構與成本問題。目前比特幣(BTC)與以太幣(ETH)相關商品已在美國市場以正式金融商品形式交易,接下來的焦點轉向:未來會有哪些新商品、以多快速度、經過什麼樣的揭露程序問世。SEC目前尚未做出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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