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賓夕法尼亞州18日(當地時間)起正式實施一項行政命令,針對最大用電需求超過25百萬瓦(MW)的「數據中心」,大幅強化許可審查程序。根據新規定,大型數據中心開發商必須先取得地方政府核准、並確認電力與環境負擔的緩解措施,才能進入州政府審查程序。
賓夕法尼亞州州長喬許·夏皮洛(Josh Shapiro)在第2026-05號「行政命令」中,指示州環境保護局(DEP)為相關數據中心開發商制定同意令與協議書範本,內容須納入「州長負責任基礎建設開發」的要求。若開發商簽署協議書,其許可申請可依序接受審查,但仍須證明已取得地方綜合計畫核准與地方政府同意,才能實際核發許可。
未簽署協議書的開發商,則必須提交全部許可申請並完成審查程序後,才能取得許可。此外,若專案涉及取水或廢水排放許可,開發商須先取得相關許可,且不再適用現行的快速許可審查計畫。
行政命令中提到,賓夕法尼亞州目前已有超過100件數據中心開發提案,環境保護局也已收到20處設施的許可申請。加密貨幣媒體BeInCrypto報導指出,此次措施等於將大型數據中心對電網成本的負擔,以及地方政府核准與否,正式列為「許可審查」程序的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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