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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達(Tether)遭以色列哈馬斯恐攻受害者提告:爭奪 3.44 億美元 USDT 或改寫穩定幣監管與資產充公邊界

泰達(Tether)遭以色列哈馬斯恐攻受害者提告:爭奪 3.44 億美元 USDT 或改寫穩定幣監管與資產充公邊界 / Tokenpost

根據 외신報導,於 13 日(當地時間),穩定幣發行商「詞」泰達(Tether)正面臨一場關鍵訴訟。多名以色列「詞」哈馬斯恐攻受害者家屬向美國法院提告,要求將被「詞」凍結的「詞」USDT 資產轉移給自己,可能成為未來「詞」中心化穩定幣在司法命令下是否必須「移轉資產」的重要判例。

此次訴訟已提交至「詞」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原告為多起與「詞」伊朗相關恐怖攻擊事件的生還者與罹難者遺屬。這些原告過去曾在法院對伊朗取得賠償判決,但多年來始終難以實際執行,於是開始追蹤與制裁對象相關的「詞」加密資產,希望透過數位資產來實現賠償。

原告律師查爾斯·格斯테인(Charles Gustein)主張,他們對泰達目前掌控的兩個「詞」波場(TRX)鏈上錢包具有法律請求權。這兩個地址內合計約持有 3.44 億美元規模的「詞」USDT。今年稍早,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已將這兩個錢包列為制裁對象並予以凍結,認定其與「詞」伊朗革命衛隊(IRGC)存在關聯。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的訴求並非單純要求解除制裁錢包。根據報導內容,他們希望法院命令泰達,將與這兩個地址中「詞」USDT等值的資產,直接轉入由原告律師所管理的錢包中。原告團隊正是瞄準了泰達作為「詞」中心化穩定幣發行商的特性——不同於「詞」比特幣(BTC)或「詞」以太幣(ETH)等去中心化網路,USDT 代幣可由發行公司進行「停用、凍結與重新發行」,因此具有高度「詞」可控性。

格斯特恩提出的核心論點相當清楚:既然泰達有能力配合「詞」OFAC 對特定地址進行凍結,代表其事實上控制該批 USDT 的生殺大權;同樣的邏輯之下,法院理應也能命令泰達,把這筆資產「移轉」至受害者方的地址。此外,既然 OFAC 已將這些錢包視為「伊朗革命衛隊資產」,原告認為,依照美國「反恐資產沒收」相關法理,將這筆資產用於賠償恐攻受害者具備法律基礎。

「評論」:此案若獲法院支持,將可能打開將「制裁對象加密資產」直接挪用為受害者賠償基金的先例,不只牽涉國際制裁執行模式,也會進一步模糊「凍結」與「充公/再分配」之間的界線。

這並非格斯特恩律師首度以類似手法出擊。他過去曾在與「詞」北韓相關的網路攻擊事件中,針對「詞」Arbitrum(ARB) 生態提出相似訴訟,並介入「詞」隱私協議 Railgun DAO 的相關案件。整體而言,他正持續在測試一條新路線:當標的為「詞」中心化平台或可管控協議時,受制裁錢包內的「凍結加密資產」,是否可以在美國法院主導下被「實際移轉」給受害者。

市場觀察人士指出,這起訴訟不但會放大「詞」泰達(Tether)的營運與合規風險,也可能推動「詞」穩定幣監管討論進入新階段。若法院最終支持原告主張,代表中心化穩定幣發行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不得不把受制裁資產「交付第三方」。在「詞」USDT 等穩定幣日益成為全球加密市場核心基礎設施的情況下,這不僅牽動泰達本身的法律責任,也會讓整個穩定幣產業的「詞」合規邊界與「詞」監管期待值被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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