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DOJ)計畫在11月3日的期中選舉派約1,000名投票監察人員前往全美50州。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NAACP)與3名選民提告,主張刑事檢察官及調查人員參與監察,可能使選民感到受威嚇。
司法部民權司助理部長哈米特·迪隆(Harmeet Dhillon)於8月17日公布派出約1,000名監察人員的計畫。NAACP於10月16日向法院提交的起訴狀也記載了這項計畫。
司法部長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10月4日在電視訪問中表示,監察人員將派往所有州。不過,涵蓋50州不代表每個投票所都會配置人員。
NAACP於9月2日向司法部索取涵蓋20類資料,包括監察地點與人數;要求公開資料的另一宗訴訟則於10月2日提起。
NAACP與3名選民於10月16日另行提告,質疑刑事檢察官及調查人員參與投票監察計畫的合法性。這宗案件與要求公開資料的訴訟不同,爭點在於派遣計畫是否合法。
原告主張,刑事檢察官和調查人員出現在投票所,可能使選民感到受威嚇。他們以《投票權法》第11條(b)及《行政程序法》遭違反為由提起訴訟。
在資料公開訴訟中,法院於10月22日駁回緊急公開資料的請求。這項裁定處理的是能否提前公開資料,並未判斷監察計畫是否合法。
司法部投票事務部門代理主管埃里克·內夫(Eric Neff)於10月28日向法院提交聲明,表示聯邦調查局(FBI)與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人員不在監察人員之列;聯邦監獄局(BOP)、酒精、菸草、槍械及爆裂物管理局(ATF)與緝毒局(DEA)人員則可能參與。司法部表示,監察期間人員不會攜帶槍枝,也不會執行執法工作。
NAACP於同日提交的聯合狀態報告指出,司法部律師承認計畫讓刑事檢察官與調查人員參與。司法部沒有蒐集監察人員的職位名單,因此未提供刑事檢察官與調查人員的確切人數。
司法部表示,投票監察旨在了解各州是否遵守聯邦投票權法律。司法部官網說明也指出,民權司律師與職員會監察投票所。
聯邦觀察員是與司法部職員投票監察不同的制度,依《投票權法》及法院命令等另外的法律程序派遣。
聯邦觀察員會查看投票所與計票地點的作業程序,並將觀察結果呈報司法部民權司。司法部一般投票監察人員與聯邦觀察員的法律依據及執行程序不同。
司法部於10月27日提交法院的通知表示,最終派遣地區名單可能要到選舉日才會確定。名單何時定案,也是這宗資料公開訴訟的爭點之一。
NAACP主張,派遣地區名單應可在選舉前1至2日備妥,並要求公開相關資料。司法部則表示,提前公布名單可能妨礙監察工作,並危及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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