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放送媒體通信委員會認定 Google(GOOGL)與 Apple(AAPL)限制應用程式商店第三方支付的做法違規,決議合計處以 637.1 億韓元罰鍰並下達整改命令。
放送媒體通信委員會28日表示,委員會在第46次全體會議中決議對 Google 罰款429億韓元、對 Apple 罰款208.1億韓元。委員會認定,兩家公司對第三方支付收取26%手續費並施加不利條件,實質上迫使用戶採用自家支付方式,也不當延宕應用程式審查。
委員會也決議要求兩家公司允許使用者在應用程式內選擇外部支付連結,並改善業務處理程序。委員會表示,這是首次依據2021年修正《電信事業法》中的相關禁止行為規定採取執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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