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於 8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穩定幣條例》,未經授權的穩定幣將不得向一般投資者推廣或提供,否則將觸犯法規並面臨刑罰。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於 23 日(當地時間)發布的官方聲明,此次新規將針對「名目貨幣支持穩定幣(FRS)」,若無 HKMA 的核准就向大眾銷售或宣傳,將屬非法行為。違反者最高將被處以第 5 級罰款,即 5 萬港元(約合新台幣 18 萬元),並可能面臨最長 6 個月的監禁。
此項舉措旨在加強加密資產市場的信任基礎,同時降低不當投資行為對投資人造成的風險。HKMA 總裁余偉文(Eddie Yue)表示:「這項監管措施是為了建立穩定幣市場的信賴與透明度,同時保護投資人免於受騙和過度投機。」他強調,穩定幣正加速融入全球金融體系,因此及早設立明確規範,對於維持市場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香港自去年起即持續強化數位資產的監管,包括穩定幣等加密貨幣市場領域。本次《穩定幣條例》的正式上路,為其系列改革的重要一步。當局表示,將陸續發布更細緻的審批流程與申請資格指引,協助市場參與者合法運作。
詞:穩定幣、穩定幣條例、香港金融管理局、加密資產監管
評論:香港此次主動整頓穩定幣市場,反映其意圖在亞洲金融科技中心中維持領先地位,尤以保護一般投資人權益與提升市場信賴度為核心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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