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幣化資產若要成為機構金融的擔保品,必須確認法律所有權、結算確定性,以及危機期間能否變現。僅將資產發行在區塊鏈上,仍不足以符合機構的使用條件。
Brickken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埃德溫·馬塔(Edwin Mata)指出,機構採用代幣化資產的條件包括法律所有權、結算確定性、流動性管理與營運韌性。他的發言於12日刊登在Crypto Briefing。
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於10月9日啟動意見徵詢,評估中央交易對手(CCP)將代幣化資產用作擔保品的條件。意見提交期限為2027年1月15日。
評估涵蓋擔保品的整個生命週期。焦點包括清算會員無法履行義務時,中央交易對手能否取得並移轉代幣化擔保品,並在必要時將其轉換為流動資金;也包括如何在分散式帳本技術與既有市場基礎設施銜接時,保障客戶資產並確保結算完成。
即使權利記錄在代幣上,若該權利無法在法律上證明所有權,便難以用作擔保品。若交易何時最終完成仍不明確,或危機期間無法處分擔保品,發行後的權利與流動性管理也難以發揮作用。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也在10月9日的演講中表示,代幣化交易若要擴大規模,必須以安全且可信賴的數位貨幣結算。該局指出,代幣化存款、受監管穩定幣與央行數位貨幣可分別用於不同用途。
MAS強調,不論結算資產採取何種形式,都需要具備價值穩定性、廣泛接受度、適當監管與互通性。結算工具能否連結多種金融基礎設施並取得信任,是交易擴大的條件之一。
國際貨幣基金(IMF)分析指出,代幣化可加快支付與擔保品移轉,但即時結算也可能立即帶來流動性需求。自動化擔保品移轉在市場壓力升高時,也可能加速衝擊傳遞。
IMF並指出,仍須釐清代幣化記錄能否證明最終所有權、結算確定性是否獲法律承認,以及適用哪個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交易速度本身無法確保制度信任與危機應變能力。
ESMA預計於2027年第一季評估意見徵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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