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利茲證券獲指定為自有資本達4兆韓元以上的綜合金融投資事業者,並取得短期金融業務許可,成為韓國第9家發行票據業者,已具備啟動發行票據業務的制度條件。
韓國金融委員會23日表示,已表決通過梅利茲證券綜合金融投資事業者的指定案及短期金融業務許可案。金融委員會同步辦理自有資本達4兆韓元以上綜合金融投資事業者的指定及短期金融業務許可。
隨著這項決定,發行票據業者增至9家,現有業者包括韓國投資證券、未來資產證券、NH投資證券、KB證券、Kiwoom證券、韓亞證券、新韓投資證券及三星證券。三星證券成為韓國第8家發行票據業者後,梅利茲證券也加入市場。
發行票據是指獲指定為自有資本達4兆韓元以上綜合金融投資事業者的證券公司,以自身信用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金融商品。證券公司可將發行票據募集的資金用於企業貸款、承銷公司債及投資非上市企業,發行上限最高為自有資本的200%。
梅利茲證券今年上半年底按個別財務報表計算的自有資本為8兆3500億韓元。若單純套用發行上限,理論上可募集最多16兆7000億韓元資金,但實際發行規模及運用方式,仍將依公司業務計畫及金融當局規定決定。梅利茲證券去年7月申請發行票據業務許可,預計依金融委員會表決結果完成相關程序後啟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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