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免於被強制拆分廣告技術業務,但未來6年須與競爭對手互通並分享資料,且接受多項營運限制。
美國維吉尼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9月2日拒絕美國司法部要求出售Google廣告交易所AdX與發布商廣告伺服器DFP的方案,並於9月16日公開長達106頁的意見書。
這項裁決是美國聯邦法院先前要求Google廣告工具接入競爭服務後,對廣告技術反壟斷程序作出的後續判斷。法院沒有要求改變業務結構,而是採取限制競爭對手接入及交易方式的行為性救濟措施。
美國司法部9月16日表示,Google必須將AdX與開源競價系統Prebid連接。AdX也必須向競爭廣告伺服器提供即時競價資訊,條件不得優於或劣於Google自有伺服器。
發布商將能下載儲存在DFP與AdX中的自有資料。Google廣告工具AdWords也不得僅因屬於Google自有產品,就優先對AdX或其他Google廣告技術產品出價。
法院監督官與技術委員會將檢查命令的執行情況,監督期限則定為6年,短於美國司法部要求的15年。
斯坦利·伍德沃德 Jr.(Stanley E. Woodward Jr.)美國司法部助理司法部長表示:「我們將繼續為公平競爭而努力。」美國司法部將這項命令評為「重大勝利」。
另一方面,李安妮·穆赫蘭(Lee-Anne Mulholland)Google監管事務副總裁表示:「法院拒絕了司法部要求拆分相關工具的提案,我們對此感到非常高興,因為這些工具能幫助中小企業接觸新客戶並實現成長。」Google則強調避免了業務拆分。
美國司法部與8個州政府於2023年提起這起訴訟。維吉尼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萊奧妮·布林克瑪(Leonie Brinkema)於2025年4月判定,Google在發布商廣告伺服器與廣告交易所市場維持非法壟斷地位。
法院當時認為,Google將DFP與AdX綁定,使發布商難以轉向競爭服務。資料顯示,Google在發布商廣告伺服器市場的市占率超過90%。
AdX是進行廣告版位即時交易的廣告交易所;DFP是發布商管理廣告的伺服器;Prebid則是支援多個廣告需求方競價的開源系統。
這項命令不會改變AdX與DFP的所有權,而是要求兩項產品與競爭服務連接,並擴大競爭對手取得競價資訊及發布商資料的權限,藉此改變廣告技術市場的運作方式。
廣告交易所與發布商廣告伺服器是廣告版位買賣流程中的核心工具。競爭廣告伺服器若能取得Google的競價資訊,廣告競價及資料使用方式可能隨之改變。
不過,具體互通方式與資料提供範圍,仍待最終判決中的細節方案確定。Google是否會對法院的壟斷判斷提出異議並上訴,目前尚未確認。
相關當事人預計在10月2日前提交共同最終判決書。若未能達成協議,Google與美國政府將各自提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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