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央行(ECB)已將氣候風險納入銀行貸款擔保品的估值計算,但個別資產適用的「氣候因子」調整幅度與計算方式並未對外公開,這一點正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銀行若拿氣候風險較高的資產作擔保,即使市場價值相同,能從歐洲央行取得的資金也可能因此縮水。
歐洲央行自2026年6月15日起,開始對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公司債擔保品套用「氣候因子」。其考量是,在邁向低碳經濟的過程中,政策轉向、技術進步與消費習慣改變,都可能衝擊企業資產價值。歐洲央行在2026年7月公布的說明資料中指出,氣候因子是在既有擔保品折價率之外另行加計的項目。
這項評分主要參考三項要素:反映各產業轉型衝擊程度的壓力因子、企業本身承受「轉型風險」的暴露程度,以及擔保資產的「剩餘到期年限」。
剩餘到期年限越長的債券,被視為未來現金流暴露於氣候政策與技術變化的時間也越長,因此脆弱度評分較高。氣候因子會在既有折價率基礎上,進一步調整擔保品被認可的價值。
問題在於,個別債券適用的氣候因子並未公開。銀行與市場參與者難以事先掌握自己提供的擔保品會被打多少折,外部研究人員也無法還原歐洲央行的計算結果。
國際透明度專業媒體Eye on Global Transparency報導,由於方法論與個別評分未充分公開,市場難以自行驗證計算結果。報導並指出,歐洲央行並未公開個別氣候因子與其構成項目。
EDHEC氣候研究所氣候法規與政策計畫負責人弗雷德里克·杜庫隆比耶(Frédéric Ducoulombier)主張,歐洲央行應公開發行機構個別評分,或至少揭露各資產的氣候因子與主要構成要素,「這樣才能檢視計算是否有誤,以及不同資產之間的處理是否存在落差」。這番話反映出部分外部研究者要求提高計算透明度的立場。
對此,歐洲央行的立場是,即使不公開個別氣候因子,也能達成保護歐元體系資產負債表的政策目的。目前市場上存在兩種聲音:一方認為公開調整幅度能為市場提供氣候風險訊號,另一方則認為就央行風險管理的目的而言,公開個別評分並非必要。
歐洲央行於2026年7月24日宣布,將把氣候因子的適用範圍擴大至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合格信用債券,最早自2027年底後開始實施。
公司債與信用債合計後,擔保品最終認可價值的額外扣減幅度上限為5%。氣候因子預計每年依最新數據更新一次。
歐洲央行的官方公告同時提到,適用於信用債的個別氣候因子同樣不會對外公開。即使適用範圍擴大,市場仍難以直接確認個別資產的調整幅度。
歐洲央行說明,由於目前公司債擔保品的使用規模有限,這項制度短期內的實際影響不大。不過,一旦適用範圍擴大到信用債,銀行擔保品組成與向央行融資的條件會受到什麼影響,仍需另行觀察確認。
整個銀行業是否口徑一致,目前也難以一概而論。公開資料中並未看到歐洲銀行業聯合會(EBF)正式要求歐洲央行公開計算公式的紀錄。
這場討論的焦點,已從「是否該把氣候風險納入擔保品管理」,轉移到「計算方式與驗證程序該公開到什麼程度」。擔保品價值調整對個別銀行實際融資條件造成的影響,要等信用債開始適用後,才能透過後續資料進一步確認。
歐洲央行針對信用債擴大適用氣候因子,預計最早自2027年底後上路。公司債與信用債合計的擔保品最終價值,額外扣減幅度上限維持在5%。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