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一名議員提出建議,主張在2032年前將香港打造成國際數位資產樞紐,並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內設立獨立的數位資產專責部門。
香港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邱達根(Duncan Chiu)9日在題為《3+3協同發展藍圖》的政策建議書中提出上述構想。《香港商報》報導指出,該建議書內容涵蓋數位金融、Web3以及數位資產相關政策。
建議內容包括為Web3金融打造前期投資管道,並建立面向場外募資的「香港版Web3粉紅單」機制,同時也提出支持實體資產代幣化(RWA)與代幣化股票發展的方向。
邱議員建議,為提升數位資產相關審批與監管效率,應在SFC內部設立獨立的數位資產部門。他同時提出擴大虛擬資產指數股票型基金(ETF)與港元掛鉤穩定幣的應用範圍,並建構一套整合性的合規基礎設施。
目前SFC依業務類型分別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基金管理公司以及顧問、經紀等數位資產相關業者。SFC已於2023年6月實施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
SFC表示,自2023年6月推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後,已逐步擴大大型虛擬資產現貨交易及相關產品的提供範圍。2026年4月,SFC並試行一套監管框架,允許經核准的代幣化投資產品在二級市場流通交易。
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理則由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負責。香港的法定貨幣掛鉤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已於2025年8月1日正式實施,HKMA表示初期僅會核准有限數量的業者。
此次提案的重點並非將SFC與HKMA的數位資產監管職能合而為一,而是傾向於在SFC內部設立一個集中相關審批與監管能量的獨立單位。所謂RWA,是指以區塊鏈代幣呈現不動產、債券等實體資產的方式;穩定幣則是設計為與特定法定貨幣或資產價值掛鉤的虛擬資產。
香港同時也在推動針對虛擬資產顧問及管理服務業者的監管制度。SFC與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已公布2026年相關立法建議的諮詢結果,並表示將推動把相關法案提交立法會的程序。
邱議員的提案能否真正落實為制度改革,仍取決於香港政府的政策採納與立法程序進展。目前提出的內容,仍屬要求設立數位資產專責部門並擴大相關產品與基礎設施的政策建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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