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309萬4000家信用卡加盟店,將自14日起適用優惠手續費率,佔全體信用卡加盟店的95.7%。
韓國金融委員會(금융위원회)11日表示,將對年營業額30億韓元以下的小型與中小型信用卡加盟店,適用優惠手續費率。
依韓國《信用專門金融業法》規定,以每半年度結算日為基準,年營業額30億韓元以下的加盟店,將依營業額區間適用不同的優惠手續費率,信用卡為0.4%至1.45%,簽帳金融卡(即台灣俗稱的金融卡)則為0.15%至1.15%。
優惠手續費率制度,是依加盟店年營業額高低,調降卡公司收取的支付手續費之制度,適用對象將依每半年度的營業額資料重新篩選認定。
透過電子商務支付代收業者(PG,Payment Gateway)進行卡片支付的199萬9000家PG下層加盟店,同樣適用相同的優惠手續費率。
PG是連結網路商店與卡公司等支付機構之間,負責支付授權與款項結算的服務。交易金額規模、加盟店規模與手續費結構,是影響支付業者營運表現的因素。
透過交通結算業者收取卡片款項的個人與法人計程車業者,共16萬6000家,也將依年營業額區間適用優惠手續費率。
今年上半年新開業、原先適用一般加盟店手續費率的業者中,有15萬9000家經確認屬於小型或中小型加盟店,這些加盟店將追溯適用優惠手續費率。
已繳納手續費與優惠手續費率差額,將於下個月28日前退還,預估退還總額約為614億7000萬韓元。
每家加盟店平均預估退還金額約為38萬7000韓元,退款金額是以新加盟店開業後依一般手續費率繳納的金額,與適用優惠手續費率時金額之間的差額計算而得。
上半年新開業的PG下層加盟店與計程車業者,若屬於小型或中小型加盟店,也將以相同方式退還手續費差額。
與金融委員會今年2月公布的上半年篩選結果相比,優惠手續費率制度維持不變。當時年營業額30億韓元以下的加盟店,同樣適用信用卡0.4%至1.45%、簽帳金融卡0.15%至1.15%的手續費率。
加盟店可透過韓國信用金融協會(여신금융협회)與各卡公司的服務管道,確認適用手續費率與是否符合退款對象,也可在加盟店銷售交易資訊整合查詢系統中查詢相關內容。
退款將於下個月28日前,存入加盟店收取卡款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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