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休眠比特幣」訴訟登場 3.7百萬枚 BTC 所有權引發爭議
根據 Cointelegraph 報導,於 1 日(當地時間),紐約法院出現一起關於「休眠比特幣(BTC)」所有權的新型訴訟。原告主張,長期未異動的 3萬9069 個比特幣地址屬於「被遺棄資產」,應依紐約相關法律轉移給提出申請的一方。由於訴訟中包含比特幣創世早期礦工錢包、疑似「中本聰」地址以及 Mt. Gox 駭客錢包等敏感標的,市場關注這是否會為「休眠比特幣」與「資產權」之間的界線帶來新判例。此案被視為同時暴露出比特幣的「法律定位」與「技術限制」的典型案例。
本次訴訟由個人投資人 노아 도와與兩家註冊於懷俄明州的法人 ABC Company、XYZ Company 提出,並向紐約法院遞交訴狀,聲稱這 3萬9069 個地址中的比特幣,應依紐約的「遺失與被遺棄財產法」歸屬於他們。原告表示,他們已先向紐約警方通報發現相關地址,再依程序主張權利。訴狀中列出的錢包不僅涵蓋早期礦工地址,還包括被認為與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相關的地址,以及與 Mt. Gox 駭客事件相連的「1Feex」地址等。
「評論」:原告策略看似是試圖將「多年未動的鏈上 UTXO」,套用傳統法律體系中的「被遺棄資產」概念,藉此向法院爭取所有權認定。然而,鏈上資產與傳統金融帳戶的本質差異,將是此案的核心爭點之一。
然而,從產業與技術面來看,此案即便在法律上獲得支持,實際執行可能性仍被廣泛質疑。加密研究機構 Castle Labs 的首席研究分析師 노브리더指出,比特幣網路本身並不存在「在沒有私鑰情況下,強制重新分配比特幣」的功能。他在接受 Cointelegraph 採訪時表示,即便法院最終裁定支持原告,這類判決多半也只能停留在「象徵性意義」,無法直接在鏈上改變 UTXO 的歸屬。
노브리더補充,若相關資產目前托管於「受監管的託管機構或交易所」名下,例如中心化交易平台或託管公司,法院確實可能透過命令中介機構「凍結、轉移或變更權限」,對資產產生實質影響。但對於仍掌握在原始持有者私鑰控制下、且未進入任何託管中介的比特幣,法院判決在技術上難以強制執行。
他指出,這些長期未動的地址持有人,很可能是已過世的早期參與者、遺失私鑰的用戶,或僅是選擇長期持有而不交易的投資人,難以在法律上簡單套用「法律上的遺棄行為」來認定其已放棄權利。此外,原告寄發通知的對象,多數並非實際持幣的 P2PK(Pay-to-PubKey)地址,而是已無實質餘額、或屬於不同格式的 P2PKH(Pay-to-PubKey-Hash)地址,顯示其在程序與技術細節上都存在明顯弱點。
訴狀文件長達 901 頁,詳細羅列 3萬9069 個比特幣地址,其中包括被普遍視為與「中本聰」相關的「12c6D」開頭地址,以及與 Mt. Gox 駭客事件綁定的部分錢包。鏈上分析平台 Timechain Index 創辦人 사니估算,這些地址合計約持有 370萬枚比特幣(BTC),以當前市價推算,總價值約 2850 億美元。若以美元兌韓元 1,505.30 韓元的匯率計算,約相當於 429 兆韓元規模。
另一家數據服務 Bitbo 的統計則顯示,目前至少有 350萬枚比特幣已「超過 10 年未曾移動」,約當 2,710 億美元市值;而「超過 5 年未動」的比特幣更高達 660萬枚,約值 5,770 億美元。這些「休眠比特幣」是否屬於「實際上已永久遺失的資產」,還是僅僅代表「極長期的持有策略」,一直是市場解讀上的重要分歧點。
「評論」:若上述 370萬枚比特幣中有相當部分被視為「可被法律重新分配」,將改變目前市場對「有效流通供給」與「永久銷毀數量」的估計邏輯。不過,在技術層面難以撼動私鑰所有權的前提下,這種法律嘗試更可能成為「象徵性挑戰」,而非實質重分配。
綜合來看,這起紐約「休眠比特幣(BTC)」訴訟,名義上是對資產所有權與「被遺棄財產」概念的法律攻防,實質上卻再度凸顯比特幣網路的核心設計:在沒有掌握「私鑰」的情況下,任何單一國家或司法機關都難以直接改變鏈上資產歸屬。隨著「長期未動、疑似失聯的錢包」數量持續攀升,如何在「去中心化技術」與「國家法律體系」間重劃財產權邊界,預料將成為未來監管討論與司法實務中的重要戰場之一,市場也正關注紐約法院接下來的判決與後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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