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要求歐盟(EU)在2028年後廢除現行天然氣儲存目標,或改以實際天然氣需求與液化天然氣(LNG)進口能力為基準,理由是現行制度讓儲存設施規模較大的荷蘭承擔過高成本。
荷蘭政府25日在戰略天然氣政策信函中提出上述方案。荷蘭表示,不會立即拒絕現行歐盟規定,而是主張在2027年底後能源安全體系重整過程中重新設計儲存目標。
荷蘭表示,為2026年至2027年的天然氣儲存,最多可儲備80TWh,並提供最高9.93億歐元(約1兆5342億韓元)的支援。這筆金額是可提供支援的上限,並非實際執行金額。
現行歐盟規定原則上要求會員國每年在10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將儲存設施填充至90%左右。若市場情況不佳,目標可部分下調,歐盟執委會也可允許進一步調整。
荷蘭已將今年冬季的天然氣儲存目標從115TWh下調至93TWh,儲存設施填充率也從74%調整至64%,目標達成期間為10月1日至12月1日。
荷蘭政府表示,若是平均氣候的冬季,93TWh已足夠。過去5個冬季的儲存天然氣平均使用量約為70TWh。
天然氣網路營運商Gasunie表示,下調儲存目標不代表供應會立即短缺,但應對寒冬的準備程度將降低。原先115TWh的目標,是以過去30年中最寒冷冬季的天然氣需求為基準制定。
荷蘭政府也在研議要求天然氣供應商儲存部分供應給家庭與天然氣發電廠等受保護消費者的用量。此外,政府計畫建立每年5TWh規模的公共戰略儲備,並表示這些儲備在供應中斷時,約可支應國內需求兩週。
荷蘭的天然氣儲存設施規模大於國內消費量。荷蘭政府指出,儲存天然氣雖可供其他歐盟會員國與海外需求使用,但目前缺乏讓其他國家或外國買家分攤相關成本的依據。
荷蘭政府認為,隨著LNG進口接收站擴建及天然氣需求下降,季節性儲存的作用已較過去減弱。不過,為應對供應中斷,戰略儲備仍有必要維持或擴大。
企業能源消費者團體VEMW支持荷蘭政府構想,表示現行歐盟儲存目標可能推高成本並扭曲市場。VEMW指出,要求供應商儲存天然氣或許能更精準地保護消費者,但這種方式也可能造成市場扭曲,仍需進一步檢討。
這場爭論的核心,在於放寬儲存目標能否降低成本負擔,同時維持冬季供應穩定。儲存率反映的是儲存設施容量中已填入多少天然氣,而不是整個冬季的天然氣需求。
此前,荷蘭將冬季天然氣儲存目標從115TWh下調至93TWh的措施已獲報導。當時歐盟的天然氣儲存義務並未廢除,相關規定只是將達成90%目標的期間延長至10月1日至12月1日。
荷蘭目前是在遵守現行規定的同時,要求提出下一階段制度改革方向。歐盟執委會正在準備重整天然氣供應安全體系,是否廢除儲存目標,或改採需求基準,將在後續討論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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