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勳(Jensen Huang) 輝達($NVDA)執行長反對讓AI企業豁免反托拉斯法與產品責任法,主張應先確認產品安全,再向市場推出。
黃仁勳23日(當地時間)在《紐約時報》Podcast表示:「既然要求監管,就不應再要求豁免既有法律的適用。」他指出,AI企業若尚未充分測試產品,就不應將產品公開。
Anthropic執行長達里奧·阿莫代伊(Dario Amodei)則在9月12日發布的文章中主張,為促進AI企業之間進行安全協議,需要為反托拉斯法設置範圍有限的例外。部分AI企業也曾提出共同制定安全標準的方案。
黃仁勳認為,外界對AI的部分疑慮可能過度,但若產品無法受到控制或尚未準備好推出,企業就不應公開,並應自行負責測試與驗證。
他並非反對所有監管措施。黃仁勳表示,若AI應用產品出現問題,或現有規範存在缺口,可以針對產品新增規則。他以自動駕駛車為例指出:「如果缺少必要的監管,就必須補上。」
黃仁勳的說法顯示,AI不應被視為單一風險類別全面監管,而應根據實際產品與使用方式,決定責任歸屬及監管程度。黃仁勳先前也曾強調AI產品上市前應確認市場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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