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以49票贊成、50票反對,否決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的審議啟動動議。策略(Strategy, $MSTR)執行主席邁克爾·塞勒(Michael Saylor)表示,即使國會立法停滯,推動比特幣(BTC)納入金融體制的監管調整仍可持續。
美國參議院於16日上午3時19分(韓國時間)表決數位資產市場監管框架《CLARITY法案》(H.R.3633)啟動全院審議的終止辯論動議。啟動審議需要60票,但最終僅獲49票贊成、50票反對。
此次表決並非對法案本身作出最終否決,而是決定是否啟動全院審議的程序性表決。本刊此前報導指出,49比50的表決並不代表法案最終遭到廢止,後續是否重新提出也尚未確定。
塞勒16日在X上表示:「即使CLARITY陷入停滯,SEC、CFTC與財政部仍可依據現行法律推進規則,銀行也可擴大比特幣託管與比特幣抵押貸款。」他接著寫道:「進展不必等待國會。」塞勒將立法程序與各機構的規則調整視為兩條不同路徑。
塞勒提到的進展之一,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的規則。SEC於8月18日提出針對特定加密貨幣投資契約的「Regulation Crypto Assets」方案。
SEC方案包含一次性註冊豁免,適用上限為4年內500萬美元(約68億韓元);另有一項獨立豁免,適用上限為每12個月7500萬美元(約1020億韓元)。方案也納入有條件的安全港,讓符合特定條件的投資契約排除在「投資契約」定義之外。
SEC表示,將在方案刊登於《聯邦公報》後的60天內徵詢意見。因此,相關措施目前仍屬提案階段,尚未成為確定法律或正式施行規則,後續仍須經過公開意見徵詢及其他程序。
SEC的方案尚未確定為立即適用於比特幣或整體加密貨幣市場的規則,也不能完全取代《CLARITY法案》原本要處理的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權限分配及數位資產分類問題。
穩定幣監管則沿著另一條路徑推進。美國財政部於8月17日公布提案規則,計畫依據《GENIUS法案》制定支付型穩定幣的發行、公開募集與銷售規範。
美國財政部說明,若《GENIUS法案》按照預定時程於2027年1月18日生效,在美國發行支付型穩定幣將需要聯邦或州政府核發的牌照。意見提交期限為刊登於《聯邦公報》後60天。
由此可見,SEC與財政部的動作屬於各機構在國會立法之外進行的規則調整。不過,不能斷言兩個機構的提案將取代《CLARITY法案》涵蓋範圍更廣的市場結構監管。
銀行業擴大比特幣託管與抵押貸款,目前仍是塞勒的預期。由於參與機構及實際導入時程尚未公布,現階段難以認定銀行業已決定擴大相關業務。
《CLARITY法案》旨在按照監管性質區分數位資產,並劃分SEC與CFTC的管轄範圍。由於法案未能啟動審議,透過立法分配權限與各機構調整規則,正以不同速度推進。
這也是台灣投資人與企業關注美國監管變化的原因。美國如何整理加密貨幣分類及金融機構的業務範圍,可能影響比特幣與穩定幣納入金融體制的討論,但僅憑此次提案,仍無法確定對台灣市場的影響。
《CLARITY法案》後續重新討論的時程尚未確定。SEC與財政部的提案規則將分別在刊登於《聯邦公報》後徵詢意見60天,再進入後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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