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olymarket以數位資產買入預測部位,可能符合刑法賭博罪的構成要件。不過,仍須依交易規模、次數及商品性質個別判斷。
韓國放送通信審議委員會於8月18日決議封鎖韓國境內連線至Polymarket。該委員會認為,平台以政治、體育、選舉及天氣等使用者無法控制的事件為標的,採取勝者全取的損益結構,可能助長賭博心理。TokenPost此前也報導了韓國當局封鎖Polymarket連線的決定。
鄭承萬律師表示:「在Polymarket進行預測,大多數情況高度可能符合刑法所稱賭博罪的構成要件。」他指出,使用者針對特定事件結果,以數位資產買入「是」或「否」的部位,並依結果取得報酬,可能構成判斷依據。
韓國刑法第246條將以財物下注,依偶然因素決定財產得失的行為定義為賭博。司法實務上,賭博所稱的財物也包括財產上的利益。
韓國最高法院在2008年的判決中認為,即使當事人的能力會影響結果,只要仍有部分偶然性介入,也可能成立賭博罪。該判決也指出,下注高爾夫是否構成賭博,須依個案判斷。
Polymarket將體育、政治、數位資產、地緣政治、文化及天氣等事件結果列為交易標的。使用者買入特定結果的「是」或「否」部位,結果確定後,由勝出的部位取得預定報酬。
買入部位時主要使用USD Coin(USDC)等數位資產。USDC是與美元價值掛鉤的穩定幣。
不過,使用Polymarket本身並不代表必然成立賭博罪。韓國刑法對僅屬一時娛樂程度的賭博設有例外。
鄭承萬律師表示,還須綜合考量交易次數、規模等各項情況。若交易規模或次數較少,仍可能不成立賭博罪。
部分商品也可能主張與資本市場法上的衍生商品相似,例如以黃金、白銀、S&P500、匯率或天氣等可能作為基礎資產的標的進行交易。
依韓國資本市場法,衍生商品是指依基礎資產,或價格、利率、指標等計算出的金額,約定在未來特定時間交付的契約。一般而言,遠期、期貨、選擇權及交換交易均屬此類。
然而,韓國最高法院在2015年將預測匯率升跌的小額、短期交易視為遊戲或賭博,未認定為衍生商品。法院的判斷也考量了風險避險或分散功能,以及維持交易秩序的監管制度等因素。
鄭承萬律師指出,Polymarket多數商品與風險避險功能相距甚遠,部位價格也由參與者的供需決定,因此高度可能被評價為賭博。他補充,仍須綜合檢視交易標的、方式及規模。
美國對預測市場法律性質的爭議也仍在延續。巴爾的摩市控告Polymarket等平台無照從事體育博彩的訴訟,即涉及預測市場商品應被視為金融契約或賭博的爭議。
Polymarket預測市場具有了解大眾傾向及預測特定情勢的功能,但在韓國法律體系下,是否成立賭博罪,仍可能取決於交易結構與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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