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政府再次確認,將按照原定計畫於2027年1月起對加密貨幣課稅。經濟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候選人李亨逸在國會聽證會上表示,85%投資人的持有資產低於500萬韓元,實際稅負預計不會過重。
李亨逸(이형일)經濟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候選人15日在國會財政經濟企劃委員會人事聽證會上表示,相關制度「已經延後相當長時間」,現在開始實施「衝擊不會像想像中那麼大」。他並以85%投資人的持有資產低於500萬韓元作為依據。
依現行《所得稅法》,課稅對象並非特定時點的資產持有額,而是計算一年內透過轉讓或出租加密貨幣取得的所得,扣除250萬韓元後,再適用20%的所得稅率。若加上地方所得稅,實際稅率為22%。
因此,即使持有額低於500萬韓元,只要交易過程中確認的年度所得超過250萬韓元,也可能成為課稅對象。實際稅負取決於年度已實現損益、交易紀錄、取得成本及交易途徑,而非單純取決於持有額。
加密貨幣課稅將適用於2027年1月1日以後因轉讓或出租產生的所得。針對2027年所得的首次申報與繳稅預計於2028年5月進行。
對於課稅制度實施前持有的資產,將適用擬制取得價額。也就是在實際取得成本與2026年12月31日市價之間,採用較高金額作為取得成本,以排除課稅制度實施前的價格上漲部分。
不過,2027年以後新取得資產若難以確認取得成本,或交易資料有所遺漏,相關細部標準仍有待制定。若無法確認實際取得成本,將轉讓金額的一定比例認定為必要費用時,其適用條件與認定比例也需要具體化。
依現行制度,必要費用的認定上限為50%,具體適用條件與認定比例將依另行制定的標準決定。
不同交易途徑造成的所得掌握差異也是爭議焦點。透過境內加密貨幣業者進行的交易,可利用業者提交的資料;但海外交易所、個人錢包及交易所外交易的資料,較難以相同方式取得。
若交易所歇業導致交易資料難以取得,或投資人無法取回持有資產,損失如何反映也成為問題。迪森特(Descent)代表律師洪푸른表示,交易所歇業導致無法取回加密貨幣時,「這些損失無論在哪裡都無法扣除,是最嚴重的問題」,有必要朝擴大承認損益相抵的方向改善。
要求延後課稅的聲音也持續出現。先前已有報導指出,上月公開的延後課稅國民同意請願獲得超過5萬人同意,達到國會主管常任委員會審查門檻。
國民力量黨議員宋彦錫代表提出刪除數位資產所得課稅規定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同黨議員金相勳則代表提出將實施時間延後兩年至2029年1月的修正案。
無黨籍議員韓東勳也表示課稅準備不足,提出有必要進一步延後。延後或廢除課稅的要求,正演變為課稅基礎設施與交易資訊串聯系統是否充分完備的爭論。
海外交易所與個人錢包資產的取得成本串聯,以及依交易類型制定課稅標準,也被列為後續課題。質押、借貸、空投及硬分叉收益的所得分類與取得成本計算方式,同樣需要細部標準。
目前爭議集中在課稅是否如期實施,以及能否制定取得成本計算、海外交易資料取得與交易所歇業損失處理標準。國會預計將同步審查延後或廢除課稅的法案,政府也將制定相關細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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