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核准最終規則,規定吹哨人獎金在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8億元)以下的案件,原則上適用「30%給付比例」。至於外界流傳CFTC已對多名吹哨人合計支付超過1億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47.25億元)的說法,並未出現在CFTC官方公開資料中。
CFTC於11日表示已核准這項最終規則。新標準適用於獎金金額在500萬美元以下的案件,實際給付比例仍將依委員會裁量與相關監理因素而定。
規則將於刊登在美國聯邦公報後30天生效。CFTC說明,新標準有助於提升獎金審查的效率、透明度與可預測性。
麥可·塞利格(Michael S. Selig)CFTC主席表示,「這項最終規則將有助於快速且透明地處理吹哨人的申訴」,並稱此舉是為了讓CFTC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規定趨於一致。這番發言顯示,CFTC希望藉此減少跨機構審查標準不一的爭議。
CFTC吹哨人辦公室主任拉格尼·貝里(Raagne Beri)表示,新標準將鼓勵吹哨人主動通報,進而提升制度的實際成效。她指出,將獎金核算標準具體化,是為了讓吹哨人與審查機構都能有更清楚的預期。
近期規模最大的一筆獎金,是6月1日公布、發給5名吹哨人、合計超過800萬美元(約新台幣2.52億元)的案件。CFTC表示,這些吹哨人提供的資訊,有助於解決與詐欺手法相關的執法案件。
依保密規定,獲獎者身分、具體案件內容與個別獎金金額均未公開。由於公開範圍有限,任何將個別給付金額加總後得出的說法,都需要與CFTC公開資料交叉比對。
CFTC統計,自2014年首次發放獎金以來,累計給付金額已超過4億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35.45億元),相關執法行動的金錢制裁規模則超過37億美元(約新台幣1165.5億元)。
不過,CFTC公開的規則提案文件顯示,截至2025年底,共有73筆獎金發放給56件案件,總額超過3億9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24.4億元)。評論:這兩項數字的統計基準時點不同,不能直接視為同一時間點的金額互相比較。
CFTC吹哨人制度依據2010年通過的「陶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革暨消費者保護法」設立。吹哨人提供的資訊若促成超過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50萬元)的金錢制裁,即可能取得獲獎資格。
獎金金額通常落在追回制裁金的10%至30%之間。不過,吹哨人本身是否涉案、通報是否延遲、是否妨礙內部法遵體系,以及檢舉內容的實際貢獻程度,都可能影響最終給付比例。
500萬美元以下案件適用30%標準,但並非所有案件都會自動套用這項比例。CFTC表示,若檢舉內容有限,或適用最高比例不符合公共利益或制度宗旨,委員會可不採用這項標準。
獎金資金來源是「客戶保護基金」,資金來自對違反商品交易法者所課處的金錢制裁。CFTC強調,不會直接從受害客戶的資金中扣除獎金。
目前CFTC公開資料中金額最大的單筆獎金,是2021年公布、約2億美元(約新台幣63億元)的案例。CFTC當時說明,該吹哨人提供的資訊,對既有調查與相關執法行動貢獻甚大。
Crypto Briefing報導稱,CFTC已對多名吹哨人合計支付超過1億5000萬美元。評論:不過,這項金額與具體案件並未出現在CFTC公布的獎金公告或公開資料中,該說法可能是將單筆巨額獎金、累計給付總額與近期規則修訂內容混合計算所致。
新規則預計在聯邦公報刊登後30天正式生效,實際獎金金額仍將依制裁金追回規模與委員會個案審查結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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