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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南韓虛擬資產課稅上路 健保費增加可能性受關注

稅單與計算機擺放的桌子 / TokenPost.ai

從2027年1月1日起,韓國將對虛擬資產轉讓或出借所得課稅,此舉恐連帶加重民眾的健保費負擔。由於稅金與健保費的核定基準不同,實際負擔金額會依交易型態與投保資格而有所差異。

韓國國稅廳(NTS)公告,2027年1月1日以後產生的虛擬資產轉讓、出借所得,將列為其他所得,採分離課稅方式處理。國稅廳在相關公告中說明,將以轉讓價額扣除取得價額及交易手續費等必要經費後的金額為基礎,每年適用250萬韓元基本扣除額,並依含地方所得稅在內的22%稅率課稅。

課稅對象並非因價格上漲產生的評估利益,而是透過轉讓或出借已實現的所得。投資人須將一整年內確定的交易損益合計,於隔年5月申報並繳納稅款。

此次課稅方針與韓國政府先前再度確認2027年虛擬資產課稅方針的報導脈絡一致。由於虛擬資產所得在稅法上被歸類為「其他所得」,這項分類是否會連動至健保費核定,成為新的爭議焦點。

依規定,健保費核定對象除了利息、股利、事業、勞動、年金所得外,也包含所得稅法上的其他所得。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的資料同樣說明,薪資以外所得的範圍包含其他所得。

職場投保人(受僱者)不會單獨以虛擬資產所得判斷是否課徵保費。若該所得與利息、股利等其他薪資外所得合計後,年度金額超過2000萬韓元,超出部分就可能被課徵所得月額保險費。

舉例來說,若一名職場投保人已有1500萬韓元的利息、股利所得,又透過虛擬資產交易確定1000萬韓元所得,其薪資外所得合計將達2500萬韓元。此時超過2000萬韓元的500萬韓元部分,就可能成為保費核定對象。

即使是僅有虛擬資產所得的職場投保人,只要超過基準,同樣可能產生保費負擔。假設年度淨利為3000萬韓元,扣除250萬韓元基本扣除額後的2750萬韓元適用22%稅率,所得稅與地方所得稅合計約為605萬韓元。

健保費核定時,適用於所得稅計算的250萬韓元基本扣除額有可能不會被採用。因此,若該筆所得被納入保費核定,3000萬韓元中超過2000萬韓元的1000萬韓元,就可能成為核定對象。

若單純套用2026年7.19%的健保費率計算,超出部分1000萬韓元對應的健保費,一年約為71萬9000韓元。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公團公告2026年健保費率為7.19%。若再加上長期照護保險費,總額約為81萬韓元,換算每月平均約6萬8000韓元。

薪資部分課徵的健保費由公司與勞工各負擔一半,但薪資外所得產生的所得月額保險費,則由職場投保人全額負擔。不過,虛擬資產所得實際反映至保費的時點與課徵方式,仍須另行確認。

地區投保人沒有職場投保人適用的年度2000萬韓元薪資外所得基準。若虛擬資產其他所得被納入保費核定,除了所得之外,依財產核算的保費也可能一併納入考量。

被扶養人若利息、股利、事業、勞動、年金、其他所得合計的年所得超過2000萬韓元,將喪失被扶養資格,轉為地區投保人。若原本沒有其他所得的被扶養人,因虛擬資產投資確定3000萬韓元所得,且該所得被納入所得認定基準,就有可能喪失被扶養資格。

權仁旭(Kwon In-wook)IW稅務士事務所代表稅務士表示:「現行法令並未將數位資產投資所得或彩券中獎金等特別區分開來,而是將其他所得整體納入健保費課徵對象」,「由於在法律上屬於其他所得,數位資產投資所得被課徵健保費的可能性偏高」。他也指出,僅憑其他所得的分類就存在課徵可能性,但實際適用方式仍是變數。

權仁旭稅務士補充說明,屬於分離課稅其他所得的彩券中獎金是否實際被課徵健保費,實務上難以確認。2027年產生的虛擬資產轉讓、出借所得,預計將於2028年5月申報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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