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一項新的證券發行豁免規定草案,適用於加密資產相關的「投資合約」(investment contract)。此舉將為代幣發行方在現行美國證券法框架下,提供一條獨立的資金籌措途徑。
根據SEC於18日(當地時間)發布的新聞稿,《加密資產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旨在為特定加密資產投資合約打造專屬的發行框架。草案包含兩項發行豁免:一項允許四年內最高募資500萬美元的豁免,另一項允許12個月內最高募資7500萬美元的豁免。
SEC在同一份資料中指出,兩項豁免都要求發行方向投資人提供以原則為導向的敘述性揭露資訊。若企業選擇適用7500萬美元額度上限的豁免,還須額外提交財務報表,並承擔持續申報義務。
SEC表示,草案中也納入一項附條件的「安全港」(safe harbor)機制,只要符合特定條件,相關加密資產即可不再被視為證券法規定下的「投資合約」。此案公開徵求意見的期限,將自刊登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之日起算60天。
一旦公開徵求意見期結束,SEC是否正式採行相關規定,備受市場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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