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顧強調董事會轄下委員會的「獨立性」,恐怕反而削弱獨立董事的實質判斷功能——三一PwC治理中心(Samil PwC Governance Center)28日透過《治理焦點》第38期提出這項分析,並指出獨立董事比重擴大,不必然等於監督機制同步增強。
三一PwC治理中心表示,該中心於28日發布「董事會指南」系列第六期報告,本期由美國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講座教授Kim Hwa-jin(김화진)執筆,主題聚焦「董事會轄下委員會」。
報告的核心在於委員會的組成與運作方式。董事會授權委員會處理的事項,只要全體董事會未推翻,其效力等同於董事會決議。換句話說,委員會被賦予哪些權限、由哪些董事組成,直接牽動公司治理實際運作的方式。
Kim Hwa-jin表示:“委員會的組成必須依性質不同,在「獨立性」、「專業性」與業務理解之間取得平衡”,並說明“業務理解較重要的委員會應以內部董事為主,監督功能較重要的委員會則應提高獨立董事比重”。這句話點出,若不區分各委員會的功能差異、一味提高獨立董事比重,實際運作恐怕會出現局限。
報告也指出,以獨立董事為主軸擴大委員會,並不必然帶來監督強化。委員會運作越活躍,形式上權限被削弱的內部董事,反而可能減少提供給董事會的資訊。
如此一來,獨立董事在資訊有限的情況下,反而可能更依賴內部董事的意見。原本為提高獨立性而設計的制度,可能因為削弱資訊取得管道,反倒弱化了獨立判斷功能,形成一種弔詭現象。
董事會轄下委員會通常用來分工處理審計、薪酬、提名與風險管理等需要「專業性」與「獨立性」並重的議題。由於整個董事會很難以同等深度審議所有事項,委員會因此扮演事前審查與決策實質基礎的角色。
這項討論也與南韓金融業董事會的實際案例相呼應。本報此前報導,友利銀行(Woori Bank)在新設金融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後,調整了薪酬委員會的獨立董事人數,當時爭議焦點在於獨立董事身兼多個委員會的負擔,以及各委員會間的專業分工。
Kim Hwa-jin認為,獨立董事的角色不應僅侷限於監督功能。他表示:“監督經營團隊只是獨立董事角色的一部分”,並強調“委員會運作雖可作為提升獨立性的手段,但不應因阻礙資訊共享,最終只換來形式上的獨立性”。
審計委員會被視為董事會轄下最重要的機構,負責監督經營團隊,並檢視會計與資訊揭露是否妥當。報告也說明,南韓依《商法》賦予審計委員會審計權限,權力範圍較海外制度更大。
Kim Hwa-jin指出,審計委員會的核心任務是確保審計報告品質,為此需要具備財務會計與資安專業的委員參與。
審計委員會的討論並不僅止於會計監督。隨著企業揭露、內部控制與資訊安全風險日益成為董事會責任範圍,委員會成員的專業程度,將直接左右實際監督能力的高低。
Shin Wang-geon(신왕건)三一PwC治理中心主任表示:“南韓企業董事會的委員會運作目前仍不夠活躍”,並說明“在董事會角色與責任持續擴大的趨勢下,委員會如何設計與運作,將左右未來公司治理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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