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Strategy)(MSTR)董事長麥可·塞勒(Michael Saylor)提出一套依波動性、收益潛力與交易功能將數位資產分類的「數位資產貨幣光譜」。比特幣(BTC)被歸類為「數位資本」,STRC則被歸類為「數位信用」。
Odaily於13日中午12時03分報導,塞勒將數位資產體系劃分為四個層級。
塞勒提出的分類為:△比特幣為「數位資本」△STRC為「數位信用」△SR-strcUSX為「數位貨幣」△泰達幣(USDT)為「數位通貨」。他說明,在這個架構中,由左至右資產的波動性與收益潛力遞減,而穩定性與交易用途則遞增。
核心在於對BTC角色的定位。塞勒將BTC視為「終極價值儲存資產」,強調其具備高波動性、高潛在收益,以及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擔保的持有人資產特性。
穩定幣則被置於光譜的另一端。他將穩定幣歸類為以穩定性與支付功能為主的「終極交換媒介」。
STRC則被安排在這兩個領域之間。塞勒將STRC定義為相對穩定、具固定收益特性的「數位信用」。
依照這套說明,數位信用與數位貨幣是連接BTC等資本型資產與支付用通貨之間的層級。塞勒認為,數位貨幣結合了數位通貨技術與數位資本的經濟屬性,同時具備穩定性、獲利能力、交易便利性與價值儲存功能。
他所說的數位資本,較接近由持有人直接擁有的資產;相對地,數位信用、數位貨幣與數位現金則被描述為由數位金融公司創造與管理的資產。
塞勒將這個所有權層級稱為「數位股權」,並表示這些要素未來將構成「數位金融堆疊」。外界解讀,這番發言的重點與其說是單純的代幣分類,不如說是在說明以BTC為基礎的金融商品架構。
這項分類也與塞勒今年多次重申的BTC金融商品邏輯一脈相承。Cointelegraph於今年6月報導,塞勒曾表示BTC不需要質押或通膨型收益結構,收益應來自以BTC為基礎的信用與股權類商品。
《富比士》(Forbes)也在3月報導,塞勒在紐約數位資產高峰會上,將STRC描述為低波動、高收益特性的優先股商品。報導並指出,STRC的收益結構是否具備永續性,以及其對BTC價格上漲與策略公司(Strategy)資金籌措條件的依賴程度,仍是市場上的爭論焦點。
對台灣讀者而言,值得留意的是,塞勒的BTC增持論述已不僅止於單純的持有策略,而是逐漸擴展為資本市場商品架構。本刊此前報導,策略公司增加美元儲備並回購STRC。
這次的分類,主要在說明STRC在策略公司BTC策略中所處的位置。不過,這更接近於對資產分類與商品架構的解讀,而非直接牽動市場價格的個別公告或交易事件。
參考來源:Odaily原文(https://www.odaily.news/zh-CN/newsflash/509307)、Cointelegraph(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strategy-saylor-bitcoin-credit-alternative-crypto-yield)、Forbes(https://www.forbes.com/sites/digital-assets/2026/03/26/michael-saylor-sees-cryptos-next-phase-as-digital-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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