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金融委員會與金融監督院將於13日下午3點(當地時間)舉行說明會,向虛擬資產業者說明修訂後的申報審查程序,因應即將上路的修訂版特定金融資訊法(特金法)。
根據韓國聯合Infomax(Yonhap Infomax)當日公布的財經部會行程,金融委員會與金融監督院將共同舉辦「因應修訂特金法上路之虛擬資產業者申報手冊修訂說明會」,屬雙方共同行程。
修訂版特定金融資訊法已於2026年2月19日公布,並將於20日正式施行。金融委員會此前推動施行令與監理規定修訂,具體化法律授權的虛擬資產業者申報要件與移轉交易管理標準等內容。
本刊此前報導,強化虛擬資產業者申報審查與洗錢防制義務的施行令修訂案將提交國務會議審議,當時公布的審查標準包括財務健全性、大股東資格與內部控制體系。
虛擬資產業者須符合最近一季末財務報表負債比率200%以下的要件。依據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保管的使用者存款,將自負債總額中扣除。
財務健全性要件用於判斷業者是否具備處理使用者資產的最低財務基礎。申報審查過程中,除財務狀況外,也會一併檢視社會信用要件。
修訂後的法律新增大股東定義,將虛擬資產業者的最大股東與主要股東都納入規範範圍。
虛擬資產業者申報時須提交大股東相關資料,大股東本身也須接受相關法律違規紀錄與社會信用等審查。
組織與業務體系同樣列入申報審查範圍。業者須設置負責洗錢防制與使用者保護業務的組織,並配置符合一定要件的申報責任人與法遵稽核人員。
電腦系統與內部控制體系也在審查範圍內。申報要件不僅止於書面財務標準,也涵蓋洗錢風險管理與使用者保護業務的實際運作基礎。
虛擬資產移轉交易管理標準也將調整。向低風險海外虛擬資產業者匯出的交易可獲准放行,但與其他海外業者或個人錢包交易時,須確認匯款人與收款人是否為同一人。
高風險交易列入限制對象。向海外業者或個人錢包移轉虛擬資產時,確認交易對象與風險水準的程序將更嚴格。
客戶身分確認義務不僅止於確認客戶身分,也包含驗證相關資訊正確性的階段。對於洗錢風險較高的客戶,或高風險商品、服務使用者,將適用強化版客戶身分確認程序。
說明會將介紹如何將上述標準套用於申報與變更申報程序。國內交易所與錢包、保管業者屆時須檢視修訂後的申報要件與海外移轉交易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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