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府正式將自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倒閉以來推動的大型銀行監管改革,送入立法徵詢階段。新方案同時強化高階主管問責、獎金追回機制、監理權限,以及應對危機所需的流動性準備。
瑞士聯邦委員會12日宣布,已啟動《銀行法》與《流動性條例》修正案的意見徵詢,徵詢期限至11月19日截止。
此次修法聚焦於預防具系統重要性銀行陷入危機,並在銀行出現經營不善時提高有序處置的可能性,目的是減少未來需要動用納稅人資金紓困大型銀行的情況。
修正案主要內容包括:導入高階主管問責制、為系統重要性銀行建立獎金追回機制、擴大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的早期介入與罰款權限、強化大型銀行的復原與清理計劃,以及要求銀行預先準備擔保品,以便在危機時從瑞士國家銀行(SNB)與海外央行取得流動性支援。
高階主管問責制會事先明確界定重大決策的負責人與責任範圍。獎金追回機制則讓監理機關能在經營失誤或違法行為曝光後,追回已發放的績效獎金等報酬。
這波改革的起點,是2023年3月爆發的瑞士信貸危機。FINMA在同年12月發布的報告中指出,瑞士信貸因策略執行失敗、醜聞不斷以及風險管理疏漏,逐漸失去客戶與市場信任。
FINMA同時評估,當時的危機應對過程也暴露出監理機關法律權限不足的問題,因此主張有必要導入高階主管問責制、罰款權限,以及更嚴格的公司治理規範。
資本適足率規範是另一條獨立推進、進度更早的軌道。瑞士聯邦委員會於4月22日通過《銀行法》修正案,要求具系統重要性的瑞士銀行須以普通股權第一類資本(CET1)全額支應其海外子公司的參股部位。
CET1是銀行發生損失時最先用於吸收虧損的核心資本。政府方案的核心,是確保海外子公司的虧損不會波及母公司的資本健全度,因此要求銀行預留足夠緩衝。
瑞士政府評估,該規範將使瑞銀集團(UBS)額外承擔約200億美元(約新台幣6400億元)的CET1資本負擔。待整套改革方案全數上路後,瑞銀集團的CET1比率預估將落在15.5%左右。
瑞銀集團4月22日發表聲明,表示「strongly disagree(強烈不同意)」政府方案,並主張整套監管措施「extreme(過度嚴苛)」,且與國際標準不一致,可能對瑞士經濟造成廣泛衝擊。
瑞銀集團估算,若相關規範全面實施,集團層級的淨CET1資本將減少約40億美元(約新台幣1280億元)。若海外子公司參股部位須全額扣除,單一集團層級恐需額外約200億美元的CET1資本。
相對地,FINMA在4月表態歡迎聯邦委員會的方案,支持強化問責制、罰款權限與資訊揭露權限。瑞士國家銀行也在7月評估認為,瑞銀集團有足夠資本承受既定的改革方案。
瑞士國會目前尚未就要求瑞銀集團增提的CET1資本規模做出最終結論,正在權衡金融穩定與產業競爭力之間的取捨。路透社7月報導,瑞士國會正評估將政府原先要求的約200億美元門檻放寬的可能性;瑞士銀行公會也表示,兩項價值需要取得平衡。
《銀行法》修正案須經國會審議,最快2029年初上路。至於《流動性條例》中的擔保品準備規定,預計在相關法律完成擔保品移轉鬆綁措施後,自2033年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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