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CLARITY法案」(CLARITY Act)近來因穩定幣獎勵、去中心化金融(DeFi)監管與證券、商品管轄劃分等文字問題掀起激烈爭論。《華爾街日報》(WSJ)編輯委員會先前撰文指出法案存在漏洞,隨即引來業界人士與政策人士以法案原文逐一反駁。
《華爾街日報》編輯委員會在題為《Clarity for Crypto, Sort Of》的社論中主張,參議院版本的法案應修正以降低金融體系風險。社論指出,穩定幣發行商可能透過交易所獎勵機制規避「禁止支付利息」的規定,DeFi網路也可能藉此迴避洗錢防制(AML)與客戶身分驗證(KYC)規範。
爭議核心是7月22日公布的參議院修正案。美國參議員辛西婭·魯米斯(Cynthia Lummis)在新聞稿中表示,新版法案整合了參議院銀行委員會與農業委員會的討論成果。她表示:「這是讓美國在數位資產領域保持領先地位的又一步。」這番話顯示,共和黨陣營希望儘快敲定監管框架,搶占產業發展先機。
法案簡稱為《數位資產市場明確化法》(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核心架構是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分別掌管數位資產監管職權。美國國會此前一度延宕CLARITY法案審議,此後倫理條款與市場結構條款的分歧始終未解。
穩定幣獎勵爭議集中在法案第10404條。參議院修正案將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及其關係企業列為「適用對象」(covered party),規定若支付給美國客戶的獎勵在經濟與功能上等同於附息銀行存款的利息或收益,不論直接或間接支付皆屬禁止。不過,若獎勵是基於實際活動或交易產生,則可豁免。違規者財政部可就每一案件處以最高500萬美元的民事罰鍰。
DeFi監管部分同樣難以用單純的「豁免與否」一概而論。法案將去中心化金融交易協議定義為依自動化預設規則執行交易、且資產保管與控制權不依賴使用者以外第三方的分散式帳本系統。相對地,若特定個人或共同控制群體握有變更功能、營運或共識規則的實質權限,該協議則會被歸類為「非去中心化金融交易協議」。
代幣法律定位的爭論也尚未平息。法案明訂,代幣化證券應被視為代表其基礎證券的證券;同時規定,一項資產若原本屬於證券,不會僅因透過分散式帳本技術發行、紀錄或移轉而喪失證券身分。此舉被解讀為意在區分代幣本身、投資合約與既有證券的代幣化版本。
反對陣營則認為倫理與消費者保護條款仍不夠周延。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民主黨首席議員伊莉莎白·華倫(Elizabeth Warren)7月22日發表聲明指出,共和黨版修正案未能阻止川普總統從加密貨幣中獲利,對投資人、金融體系與國家安全的保護也不足。這項批評反映民主黨陣營對法案倫理審查力道的疑慮。
美國參議員魯本·加列戈(Ruben Gallego)辦公室當天也發布聯合聲明,主張應強化公職人員倫理、消費者保護、防範非法金融活動、利益衝突與市場健全性等條款。這是先前圍繞CLARITY法案倫理條款的朝野交鋒的延續。
CLARITY法案最終將對美國加密貨幣市場帶來何種影響,仍取決於穩定幣獎勵適用範圍、DeFi營運者責任歸屬,以及SEC與CFTC管轄劃分等條文的最終定案與參議院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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