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針對谷歌(Google)搜尋市場地位是否遭濫用、求償金額高達70億英鎊的英國集體訴訟,程序仍在持續進行中。法院雖已核准以集體方式審理,但谷歌是否負有責任、賠償金額多少,目前都還沒有定論。
英國競爭上訴法庭(Competition Appeal Tribunal,CAT)於2024年11月22日,核准妮基·史托普福特(Nikki Stopford)對字母控股(Alphabet,代號GOOGL)、谷歌、谷歌愛爾蘭公司與谷歌英國公司提出的「集體訴訟命令」(Collective Proceedings Order,CPO)。案件編號為1606/7/7/23,並非2026年才新提出的訴訟。
原告方主張,谷歌透過確保自家搜尋引擎在行動裝置上取得預設地位的方式限制了市場競爭。隨著搜尋廣告價格上漲,廣告主的成本最終透過商品與服務售價轉嫁給消費者,這正是求償的核心邏輯。
訴訟中具體指控包括:Android裝置製造商在安裝谷歌Play商店時,被要求一併預先安裝谷歌搜尋App與Chrome瀏覽器;谷歌也與蘋果(Apple)簽訂收益分潤協議,以換取在Safari瀏覽器中取得預設搜尋引擎地位。
谷歌一度主張,涉及蘋果作業系統的相關指控應予以駁回或以簡易判決結案,但英國競爭上訴法庭認為,這些主張尚未達到駁回或簡易判決所需的門檻,因此予以保留、繼續審理。
本案訴訟適用對象,是截至2024年11月22日仍居住於英國、年滿16歲,且在201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期間,曾向使用谷歌搜尋廣告的英國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原告方官方網站說明,「退出訴訟」的申請期限已於2025年3月18日截止。
這起訴訟採用「選擇退出」(opt-out)機制,也就是符合資格的消費者無須另外申請即自動納入集體訴訟範圍,只有不願參與的人須在指定期限內主動聲明退出。
原告方估算,整個集體的損害總額約為70億英鎊,換算下來每位消費者的預期補償金額約為100英鎊。不過實際是否能獲得補償、金額多寡,仍要看本案實體審理結果或雙方是否達成和解而定。
值得留意的是,英國競爭上訴法庭核准的集體訴訟命令,只代表雙方共通的爭點可以透過集體程序來審理,並不等於法庭已經認定谷歌違反競爭法,或須對消費者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訴訟程序目前歷經2025年7月2日與2026年4月20日兩次「案件管理會議」(case management conference)。根據英國競爭上訴法庭案件公開頁面,2026年6月29日已公布與保密事項相關的命令與同意令。
與此同時,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CMA)對搜尋市場的規管行動也在另外推進。競爭與市場管理局已於2025年10月10日,將谷歌的一般搜尋與搜尋廣告服務認定為「策略性市場地位」(Strategic Market Status,SMS)業者。
競爭與市場管理局2026年6月3日對搜尋生成式AI功能祭出行為要求,規定須讓內容出版商能自主控制自身內容被使用的方式;同年6月17日,再追加關於公平排序與資料可攜性的行為要求。
谷歌則透過官方部落格表達反對規管的立場,強調英國消費者與企業透過其搜尋服務獲得相當可觀的價值。谷歌並主張,其搜尋服務在2023年為英國創造了1180億英鎊的經濟活動貢獻,並表示過度規範性的監管恐將削弱消費者選擇與創新動能。
谷歌的搜尋業務同時也在美國與歐盟面臨規管與司法程序。美國司法部於2025年9月2日宣布,華盛頓特區聯邦地方法院已下達補救命令,限制谷歌在搜尋、Chrome、Google Assistant與Gemini App散布上的獨家協議;歐盟執委會則於2026年7月23日,以違反《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為由,對谷歌開罰8.9億歐元。
搜尋廣告與預設搜尋地位,也可能間接影響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與Web3服務的用戶導流環境。不過,這起英國集體訴訟對特定加密貨幣專案或代幣價格的直接影響「目前未獲確認」,而英國競爭上訴法庭的公開行事曆中,也尚未列出後續開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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