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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法院駁回 Identitii 對摩根大通專利訴訟 點名瑞波(Ripple)為區塊鏈基礎設施案例

美國聯邦法院駁回 Identitii 對摩根大通專利訴訟 點名瑞波(Ripple)為區塊鏈基礎設施案例 / Tokenpost

美國聯邦法院駁回對摩根大通專利訴訟,判決書點名「詞」瑞波(Ripple)「詞」框架,引發加密貨幣與「詞」區塊鏈專利「詞」關注。

根據 Reuters 等外電於 13 日(當地時間)報導,澳洲金融科技公司「詞」Identitii Limited「詞」指控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JPM)在其區塊鏈網路中,透過為金融代幣附加「詞」補充資料「詞」的方式,侵犯了自家持有的「詞」第 413 號專利。該公司因此向美國「詞」特拉華州聯邦地方法院「詞」提起訴訟。不過,特拉華州聯邦法院已在 5 月 29 日作出裁決,認定這項專利依照美國專利法上的「詞」Alice 測試標準「詞」,屬於不具專利保護資格的抽象概念。

承審法官 Gregory B. Williams(格雷戈里·威廉斯)在判決中指出,Identitii 的專利本質上,只是將「詞」抽象想法「詞」套用在「詞」一般電腦系統「詞」之上,並未提出足以構成專利保護的技術性創新。他強調,相關技術可以運行在既有的分散式帳本架構上,並在判決書中明確表示,該發明可在「詞」瑞波(Ripple) 框架、協議與閘道(gateway)「詞」上執行,或在更一般性的「詞」各類區塊鏈基礎框架「詞」上實現,顯示其並非獨特且無可取代的創新技術。

法院在案例中直接將「詞」瑞波(Ripple)「詞」作為既有「詞」區塊鏈基礎設施「詞」的代表性例子,這一點在產業內引起討論。「評論」這反映出在美國的專利審查與司法實務中,單純聲稱某項技術「運行在區塊鏈上」,通常不足以通過 Alice 測試,申請人仍需證明具備明確的技術改進或具體實作突破,才能取得專利保護。「評論」

對「詞」摩根大通(JPM)「詞」而言,此判決免除了潛在的高額賠償與技術限制風險;對「詞」金融科技與區塊鏈專利申請人「詞」來說,則是一記警鐘,顯示在美國試圖以廣義、抽象方式壟斷「在區塊鏈上附加資料」等類型概念,成功機率相當有限。同時,聯邦法院在正式判決文件中,將「詞」瑞波(Ripple) 框架「詞」視為一種「已廣為人知的區塊鏈基礎架構」,某種程度也突顯了瑞波技術在主流金融與法律語境中的「詞」基礎設施地位「詞」。

目前,Identitii 是否將對特拉華州聯邦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尚未有進一步公開訊息。無論後續如何發展,此案已再次說明,美國在「詞」區塊鏈與加密貨幣「詞」相關專利領域的「詞」法律門檻「詞」依舊嚴苛,市場參與者在擬定技術布局與專利策略時,必須更審慎評估其發明是否真正具備「技術性創新」而非僅為抽象概念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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