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oinDesk》於 24 日(當地時間)的報導,**「阿比特倫」(Arbitrum, 代幣 *阿比特倫(ARB)*) 社群**正圍繞遭駭並已被凍結的**以太幣(ETH)** 3 萬 765 枚處置方案,陷入前所未見的法律與道德拉鋸戰。一方是「*詞*去中心化金融(DeFi) 使用者」的*詞*被盜資產,另一方則是主張這批加密資產屬於「*詞*北韓相關受害者」所享有的*詞*賠償請求權,導致「*詞*受害者對受害者」的衝突正式浮上檯面。
這起風波源自 4 月 19 日發生的 *Kelp DAO* 跨鏈橋駭客攻擊事件。駭客入侵後,原本由 *rsETH* 存款人所持有的資產遭竊走,隨後**阿比特倫安全委員會**將相關地址內的**以太幣(ETH) 3 萬 765 枚**緊急凍結。這起案件被視為「*詞*2026 年規模最大的 DeFi 駭客事件」之一。*rsETH* 本身是一種「*詞*再質押代幣」,是以存放於其他平台的以太幣(ETH) 為基礎所鑄造與流通。
消息曝光後,原本焦點集中在如何補償 *rsETH* 存款人;然而,隨著北韓相關受害者陣營的強勢介入,整體情勢急轉直下,轉變為**誰擁有這批凍結以太幣(ETH) 優先權**的高度爭議事件。
根據報導,紐約律師查爾斯·葛斯坦(Charles Gershzon,中文常用譯名略有差異,下同)近期向**阿比特倫治理論壇**提交一份「*詞*資產凍結通知」,正式插手此案。葛斯坦目前代理三組在美國已取得**總計約 8 億 7,7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1 兆 2,930 億元)賠償判決**的債權人,這些判決均與北韓涉入的重大暴力事件有關。
這些案件可以追溯到數十年前,包括 1972 年發生在**以色列羅德機場**的槍擊恐怖攻擊、2000 年**金東植牧師綁架與死亡事件**、以及 2006 年**以色列—真主黨戰爭**相關訴訟等,美國法院在這些案件中均認定北韓涉有其責,並判決須向受害者支付巨額賠償。然而,北韓至今從未履行任何支付義務。
葛斯坦主張,這次 *Kelp DAO* 駭客案與北韓駭客組織「*詞*拉札魯斯集團(Lazarus Group)」高度相關,因此目前被凍結的**以太幣(ETH)**應在美國法律架構下,被視為「*詞*北韓資產」。他的推論是:若能證明這些加密貨幣是北韓控制或實質受益的資金,那麼就可以依照美國關於恐怖主義與制裁的相關法律機制,優先用來償還北韓未履行的賠償判決。
一旦這個觀點被法院或執法機關接受,意味著**持有相關判決的受害者債權人,將在清償順序上優先於 *rsETH* 存款人**。換言之,這批原本被視為「*詞*被盜 DeFi 資產」的以太幣(ETH),有可能轉而被定性為「*詞*北韓國家資產」,並直接用於償付過往恐攻與綁架案件中的受害者。
評論:
若「北韓資產」的法律定性最終獲得承認,將為未來涉及**國家級駭客行為**與**制裁執行**的加密貨幣案件樹立重要先例,也會讓 DeFi 項目成為國際政治與制裁工具鏈的一環。
爭議更複雜之處,在於**阿比特倫 DAO 本身的法律地位極為模糊**。目前阿比特倫(ARB) 以 DAO 形式運作,透過社群投票與多簽等機制共同管控資產與協議參數,但在多數司法管轄區,DAO 仍未被視為一個完整明確的**法律主體**。這使得法律責任可能不會由「DAO」這個抽象實體承擔,而是轉向「*詞*實際掌控資產的人」,例如多簽持有人、基金會、核心開發團隊或其他具實際決策權的節點。
葛斯坦此次動用的是紐約民事訴訟法 **CPLR §5222(b)** 條款。該法規允許在沒有額外法院命令的情況下,對特定資產發出「*詞*限制通知」(restraining notice),藉此**直接凍結相關資產,最長可達一年**。在通知生效期間,任何未經授權的資產移轉行為,可能被視為違反法院程序,相關實際控制人甚至可能面臨「*詞*藐視法庭」責任,包含罰款甚至其他法律制裁。
與過去多數圍繞 DeFi 協議治理的討論不同,這次風波不再只是「*詞*社群要不要補償、怎麼補償」的單純治理技術問題,而是實實在在的**執法與合規風險**。若 DAO 核心參與者在明知凍結通知存在的情況下,仍推動將資產釋放給某一方,未來很可能被美國法院視為**可執行的法律責任主體**。
評論:
這起事件凸顯出 DAO「去中心化治理」與「現實世界法律」之間的落差。當資產動作受到傳統司法機關拘束時,多簽持有人與核心團隊在法律上幾乎不可能再被視為「純技術實體」,而會被認定具備實質控制力。
在阿比特倫(ARB) 社群內部,也迅速出現強烈反彈聲音。知名委託人 *jefftiamos* 在治理論壇上直言,被凍結的**以太幣(ETH)**「**不是北韓的財產,而是被盜走的資產**」,強調「*詞*竊盜行為本身不會創造合法所有權」。依照這個立場,駭客即便被認定與北韓有關,亦無法將被盜資產轉化為可供北韓清償債務的合法資產。
在他看來,將資金返還給 *rsETH* 存款人,並非是「再分配或做慈善」,而是單純地把錢歸還給**原本的合法所有人**。若因為北韓受害者的判決存在,就阻止資金返還,等同於是把「*詞*北韓欠下的債」轉嫁給另一群同樣無辜的受害者,也就是這次駭客攻擊中的 DeFi 使用者。
另一方面,社群中也有聲音強調「*詞*實際成本與影響」。例如 *Entropy Advisors* 便以 **Aave(AAVE)** 使用者因資金被凍結而蒙受的利息損失為由,公開表態支持盡快將資金返還給原持有人,以減少對整體 DeFi 生態與借貸市場的連鎖衝擊。同時,*Axia* 則提出**保險覆蓋範圍與法律責任**的疑問:若最終資產被判定為北韓可被執行的財產,那麼現有保險機制、協議風險準備金、以及協議治理層的「責任邊界」,都可能必須重新界定。
在這場多方角力中,阿比特倫(ARB) 社群不得不面對一個殘酷但關鍵的問題:**誰才是真正的「優先受害者」?** 一方是因資產遭駭而遲遲無法取回資金的 DeFi 使用者;另一方則是長達數十年未獲得任何實質賠償的恐攻與綁架受害者。無論阿比特倫(ARB) 最終傾向哪一方,都將被視為是 DeFi 協議在面對**國際法、制裁法與道德責任**時,做出的指標性價值選擇。
評論:
這場爭議揭示了 DeFi 與現實世界衝突的核心:當**鏈上資產**被納入**鏈下司法與制裁體系**,去中心化協議終究無法完全迴避「誰來負責」與「誰應優先被補償」的難題。
隨著法律程序推進,阿比特倫(ARB) 社群的每一步決策都將被全球加密產業、監管機關和傳統金融機構放大檢視。這不僅是單一駭客事件的善後,更是一次檢驗:**未來的 DeFi 治理,在面對日益升高的法律風險與道德壓力時,究竟會如何重新畫出自己的邊界與原則。**
無論結果為何,此案極可能成為日後討論「*詞*DAO 法律地位」、「*詞*駭客資金歸屬」、「*詞*制裁與恐怖主義融資」等議題時,被反覆引用的關鍵案例。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