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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NVDA)遭控隱匿加密貨幣營收登上美國最高法院 或重塑加密貨幣相關收入揭露標準

輝達(NVDA)遭控隱匿加密貨幣營收登上美國最高法院 或重塑加密貨幣相關收入揭露標準 / Tokenpost

根據美國 현地 언론於 24 日(當地時間)的報導,圍繞繪圖晶片巨頭「輝達(NVDA)」被控刻意淡化「加密貨幣相關營收」的爭議,已從一般證券集體訴訟,一路升級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層級。外界認為,這起案件不僅關乎一間公司的財報「資訊揭露」是否充分,更可能成為左右整體市場「投資信任」、「加密貨幣(加密貨幣) 相關營收揭露標準」的重要判例。

此次集體訴訟主要針對輝達 2018 會計年度的財報與對外說明。當年度輝達分季營收分別較前一年大幅成長約 52% 與 25%,公司對投資人解釋為「電競與遊戲需求強勁」所帶動。然而,原告主張,實際推升 GPU 顯示卡銷量的關鍵動能,來自於以太幣(ETH) 等「加密貨幣挖礦需求」,輝達卻將這部分「礦工需求」包裝在「遊戲部門營收」之下,未明確揭露「營收來源」結構變化。隨後在 2018 年「加密貨幣熊市」爆發後,挖礦報酬大幅下滑,GPU 挖礦需求急凍,連帶造成輝達相關營收快速衰退,股價與投資人信心也同步受創。

「評論」:對加密貨幣市場而言,「營收來源是否被正確分類與揭露」,將直接影響投資人如何評估企業對「礦工需求」的依賴程度,也會左右未來對「挖礦景氣循環」的風險定價。

輝達當年的關鍵爭議,在於公司如何界定與呈現「遊戲需求」與「挖礦需求」之間的差異。當時公司在財報中將顯示卡的強勁銷售歸因於「玩家與電競市場成長」,但市場上實際情況是,大量加密貨幣礦工正掃貨輝達 GeForce 系列 GPU 作為挖礦設備。原告律師提出的證據顯示,輝達內部員工曾持續追蹤「加密貨幣價格走勢」與「GPU 出貨量」之間的關聯性,顯示公司對「挖礦需求」對營收的貢獻程度,具有一定程度的內部認知。

因此,原告認為,輝達管理層對外的公開說明,不是單純「疏忽或未及披露」,而是「在清楚知道情況下,仍作出具誤導性的表述」,屬於「有意識的錯誤陳述」。值得注意的是,輝達在 2019 年第 4 季財報溝通時,曾明確將「電競與 OEM 部門營收下滑」歸因於「加密貨幣挖礦市場的退潮」,這與先前將成長解釋為「遊戲需求」的說法,形成明顯對比,也成為原告在訴訟中引用的重要佐證。

在監管層面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早在 2022 年 5 月,就針對輝達 2018 年部分季度的財報揭露提出處分。SEC 判定,輝達在該期間「未充分揭露加密貨幣挖礦活動對公司 GPU 銷售與營收成長的實際影響」,違反資訊揭露義務。輝達最後同意支付 550 萬美元罰款,並接受「改善內部控制與揭露程序」的相關「矯正命令」,但並未承認有任何違法行為。

目前正在進行的民事集體訴訟,則是在 SEC 行政處分基礎上,進一步追究「民事責任」與「管理層究責」。訴訟焦點,從單純的「揭露是否充分」,擴大為「若揭露有問題,誰需要為此負責」。這起案件已被提升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涉及《美國證券訴訟改革法(PSLRA)》中關於「提起證券詐欺訴訟的門檻與要件」該如何解釋。

具體來說,最高法院將探討,當公司內部有員工、部門已掌握到「加密貨幣需求與營收之間的關聯」時,是否能在「沒有明確內部備忘錄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就推定「公司高層管理者」也應知悉相關風險,進而對外錯誤陳述負責。若法院採取較寬鬆的標準,將可能降低投資人提起證券集體訴訟的「舉證門檻」。

「評論」:這不僅是輝達的法律戰,更攸關未來投資人能否在「缺乏內部文件外流」的情況下,單憑「市場行為與內部知情推定」來追究管理層責任。對所有有「加密貨幣敞口」的科技與礦業相關公司,都具有指標意義。

由於輝達長期是「加密貨幣挖礦用 GPU 市場」的核心供應商,其產品價格與供給變動,對於多家「加密貨幣礦業公司」、「挖礦設備供應鏈企業」及相關上市公司都具有關鍵影響力。本案的終局判決,預期將產生「外溢效應」,範圍遠超出單一企業。

若最高法院最終採取「放寬」訴訟要件的立場,未來所有擁有可觀「加密貨幣相關營收」或「挖礦、交易、質押業務」比重的公司,都有可能在營收結構出現劇烈波動時,面臨更高的「集體訴訟風險」。反之,若法院選擇「拉高」舉證門檻,科技股與礦業股在面對基於「市場推測與片段證據」發起的投資人訴訟時,將獲得更大的法律保護空間,減少「以訴訟作為談判籌碼」的濫用情況。

從更宏觀的角度來看,這起案件牽動的是整體市場對「公司財報可信度」、「加密貨幣相關業務揭露規範」以及「投資人權益保護與創新風險承擔」之間平衡點的重新調整。

自 2022 年 9 月以太幣(ETH)完成「合併(The Merge)」升級,轉向「權益證明(PoS)」機制後,傳統 GPU 為主的以太幣挖礦模式幾乎全面終結,相關「GPU 挖礦需求」已結構性消失。輝達其後也推出專為挖礦市場設計的「挖礦專用晶片(CMP)」,試圖將「遊戲玩家」與「礦工」需求區隔,以降低兩者互相擠壓所帶來的價格與供貨扭曲。

然而,本次最高法院受理的訴訟,並非只是在追究輝達過去 2018 年的單一事件,而是被視為未來「加密貨幣營收(加密貨幣相關收入) 應如何在財報中分類與揭露」的關鍵轉捩點。無論最終判決傾向保護投資人或企業管理層,都將成為後續「加密貨幣礦業公司」、「交易所」、「區塊鏈基礎設施供應商」調整資訊揭露策略的參考基準。

「評論」:對投資人而言,這起「輝達加密貨幣營收爭議」案例,凸顯了在評估任何具有「加密貨幣敞口」的標的時,不能只看總營收與成長率,更要關注營收來源結構與公司對市場景氣循環的敏感度。而對企業來說,未來在談及「加密貨幣相關營收」時,勢必要在「避免過度揭露競爭資訊」與「維護投資人信任」之間,找到更精準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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