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CZ)近日表示,「中央化交易所(CEX)」在商業邏輯上「沒有任何動機」去協助恐怖分子運作資金。這番說法出現在美國法院剛以因果關係不足為由、駁回幣安涉入恐怖資金協助之集體訴訟之後,也再次把「CEX」對非法資金流動的責任邊界推上檯面。
根據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裁定文件,法院在近期審理中並未採納原告對幣安與特定恐攻事件之連結主張,案件在「起訴階段」即遭駁回。隨後,趙長鵬在 X(前身為推特)發文強調,任何「CEX」若與恐怖組織產生關聯,對交易所而言只會增加合規與法律風險,卻難以轉化為可觀收益。他解釋,恐怖組織這類行為者往往不是高頻交易者,較可能只是短暫存入、迅速提走資金,難以帶來持續手續費收入,對平台而言屬於「風險大、回報低」的行為模式。
本案原告主張代表與 2016 年至 2024 年間 64 起恐怖攻擊相關的 535 名受害者或家屬提出索賠,訴狀點名多個武裝或極端組織,包括真主黨、哈瑪斯、ISIS、蓋達組織與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等。原告認為攻擊者或相關組織透過幣安平台進行加密貨幣交易而獲益,並據此引用美國「反恐法(ATA)」及「反恐支援國家訴訟法(JASTA)」尋求損害賠償。然而,聯邦法官珍妮特.A.瓦爾加斯(Jeannette A. Vargas)認定,訴狀未能就幣安營運行為與個別恐怖攻擊間提出「足夠且具說服力的因果關係」。即使原告在內容中提及平台可能存在合規缺口或被濫用風險,仍不足以在法律上直接扣連到其所遭受的特定損害。
裁定結果使案件在「pleading stage」階段實質終止,但法院同時保留修正起訴的空間,並要求若要提交修正後訴狀須在 60 日內完成。這也意味著,雖然幣安在本輪訴訟先取得階段性勝利,但爭議並非完全畫下句點,後續仍取決於原告是否能補強更具體的交易路徑、平台知情程度或協助行為等關鍵指控。
與此同時,幣安也正面臨來自美國政界對制裁合規的另一波壓力。面對 11 名美國參議員提出的「涉伊朗相關交易」質疑,幣安回應稱相關指控「明顯不實」,且缺乏可信證據。幣安在致參議員理查.布魯門撒(Richard Blumenthal)與羅恩.強生(Ron Johnson)的信函中指出,先前質詢所依據的報導內容屬於「可證明為假」的資訊。此前部分報導指稱,幣安疑似處理與被指涉具伊朗背景之實體「Hexa Whale」與「Blessed Trust」相關的交易,金額累計逾 10 億美元,並聲稱平台曾解雇提出內部警示的員工;幣安則否認上述說法的可信度與證據基礎。
整體而言,此案把監管的核心問題再次拉回:在「中央化交易所(CEX)」的治理結構下,平台應為用戶行為與外部犯罪結果承擔到什麼程度的責任?法院此次採取較嚴格的因果關係審查,顯示司法層面在將恐攻損害直接歸責於交易平台時,仍要求更具體的連結證據;但另一方面,市場對交易所「合規」能力的監督與對制裁規避風險的警戒短期內恐不會降溫。對產業而言,如何在不犧牲用戶體驗與營運效率下提升「合規」與可追溯性,仍將是接下來一段時間的重要課題與競爭門檻。
評論:法院在本案上強調「因果關係」與「具體連結」的重要性,對同類型集體訴訟具有示範效果;但交易所是否能以「缺乏動機」作為主要辯護,仍可能在政治監督與監管規則更細化後面臨新的挑戰。無論訴訟結果如何,市場對「CEX」在反洗錢、制裁名單篩查與高風險地址監控等「合規」機制的期待,只會更高而不會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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