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密貨幣項目若向公眾募集超過2500萬美元(約347億韓元),須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的規定,曾被納入CLARITY法案。不過,法案未能通過參議院程序表決,相關義務尚未成為正式法律。
美國參議員辛西婭·盧米斯(Cynthia Lummis)20日表示,民主黨要求的審計義務已反映在法案中。民主黨參議員則對法案推進投下反對票。
CLARITY法案旨在建立美國聯邦層級的市場結構,規範數位資產發行與交易。美國國會研究處整理指出,法案草案要求數位資產發行人提交企業資訊與財務報表。
法案草案也要求發行人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相關分散式帳本的運作方式、應用市場等資料,藉此公開數位資產發行項目的業務結構與財務狀況。
經審計財務報表是指外部審計師檢視事業主體的財務資料後編製的報表,目的在於讓面向公眾募集大量資金的項目接受外部財務驗證。
然而,這項審計義務只是曾納入法案的條文,並不代表已實際施行。由於法案未能通過參議院程序表決,適用時間與具體標準也尚未確定。
法案也區分了發行人與交易所的監管管轄。SEC負責與投資合約掛鉤的部分資產首次銷售,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則監管數位商品現貨市場及相關中介機構。
數位資產交易所、經紀商與交易商將成為CFTC的註冊對象,且不得將客戶資產與中介機構自有資金混合。這套架構對發行人與交易中介機構採取不同監管方式。
美國參議院15日就CLARITY法案能否進入全院審議進行程序表決,結果為49票贊成、50票反對,未達推進法案所需的60票。
程序表決決定的是法案能否進入下一個審議階段,並非最終通過與否。因此,不能僅憑此次表決結果斷定法案已被完全擱置。
民主黨參議員主張,法案缺乏足夠機制防止川普總統及其家族在加密貨幣業務上的利益衝突。共和黨提出納入民主黨要求的修正案,但仍未能通過表決。
路透社在表決後報導,法案實際上已陷入暫停狀態。報導指出,參議院內部圍繞法案推進的分歧反映在表決結果中。
法案中的倫理條款,則限制總統、副總統及國會議員等公職人員收取報酬發行或支持數位資產。
此次討論中,超過2500萬美元募資項目的審計義務,被視為強化大規模募資財務資訊公開的條款。不過,要讓該條款成為實際規範,仍須經過法案後續審議及國會通過。
CLARITY法案的審計義務,以及對發行人與交易所的監管安排,目前都尚未在參議院程序表決後正式確定。法案是否重新推進及修正案討論時間,仍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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