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oinDesk》於 24 日(當地時間)的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日指出,與比特幣(BTC)挖礦有關的「託管合約(Hosting Agreements)」可能構成證券。SEC 此番聲明,是針對加密礦業公司 VBit Technologies 涉及 4,8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15.6 億元)詐騙指控所提起的聯邦訴訟中發表的看法。
SEC 指控該公司創辦人兼前執行長 Danh C. Vo 以虛假承諾吸引數千名散戶投資者,販售未經註冊的「礦機託管合約」,構成證券詐欺行為。根據指控,自 2018 年底至 2022 年初,VBit Technologies 向散戶投資者推銷上述挖礦合約,聲稱可讓投資者無需操作礦機,便能透過「全方位代管模式」獲取比特幣挖礦收益。SEC 認為該合約實質上滿足「Howey 測試」的要件,應歸類為投資契約。
SEC 強調,這些合約讓投資者認為他們擁有礦機設備,但實際上無法指定或控制任何一台機器,礦機資源也遠不足以支持銷售數量。以 2020 年為例,VBit 出售了超過 3,300 份合約,但營運中的礦機少於 1,000 台;2021 年合約數增至 8,400 台,但實際啟用的機器僅 1,643 台,導致宣稱的「依照算力分紅」根本無法實現。
此外,SEC 細查財務紀錄後指出,VBit 透過其平台提供虛構的收益數據,誤導投資者相信他們正獲得合理報酬。但實際上,所有開採的比特幣皆由 Vo 控制,約 4,850 萬美元資金流入其私人帳戶,部分資金更被轉贈予親屬或挪作加密貨幣交易之用。
當 SEC 於 2021 年正式展開調查後,Vo 立刻離境,VBit 隨即宣稱已將業務出售予一家名為「先進挖礦集團(Advanced Mining Group)」的公司。SEC 稱該公司為 VBit 的殼公司,無實際營運能力。自 2022 年中下旬起,投資者無法再登入投資平台,同時失去存取資金的權利。
SEC 表示,此種挖礦託管模式符合「Howey 測試」下的證券定義,即投資人將資金投入共同企業,並仰賴他人努力產生收益。根據證券法規定,所有此類產品都須向 SEC 登記註冊。
本案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SEC 向法院請求對 Vo 採取一系列制裁措施,包括禁止其擔任上市公司高層職務、追繳非法所得、處以民事罰鍰,並要求安排陪審團審判。
評論:此案凸顯加密貨幣相關業者若未符合法規進行註冊,即使以「被動獲利」為名行銷產品,仍可能被視為非法發行證券。未來類似的「托管型挖礦合約」恐面臨日益嚴格的審查,此趨勢顯示整體加密產業正逐步納入主流監管架構。
關鍵詞:比特幣(BTC)、加密礦業、證券交易委員會、託管合約、證券法、Howey 測試、虛假收益、非法募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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