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一項法案提議,若未經授權使用電力挖掘加密貨幣,可處5至12年徒刑;若有加重情節,刑期最高可達18年。
墨西哥城議會(Congreso de la Ciudad de México)於1日表示,法案已登記,正等待委員會審議。議會領導層在上月26日的會議中公開這項提案。議員阿爾貝托·馬丁內斯·烏林喬(Alberto Martínez Urincho)提出修訂《聯邦刑法典》(Código Penal Federal)。
法案擬新增條文,處罰未經授權使用、處置或交易國家電網電力,以及操弄供電設備的行為。規範重點在於如何取得電力及操弄設備。
使用未經授權取得的電力進行加密貨幣挖礦、大規模資料處理或密碼運算的設施,也納入法案範圍。因此,法案並非僅因設施從事挖礦就予以處罰。
基本刑期為5至12年,另可處以相當於墨西哥罰款計算單位UMA 1,000至3,000倍的罰款。加重情節包括直接接入中壓或高壓電線、嚴重影響供電、配電或電力品質,以及秘密營運資料處理設施。符合加重情節時,刑期最多可增加一半;因此,18年是加重情節成立時可能適用的上限,並非所有違規行為的基本刑期。
法案也提議沒收用於犯罪的設備及相關物品。透過違法行為直接或間接取得的加密貨幣,則依其他相關法律處理。
提案文件引用墨西哥聯邦電力委員會(Comisión Federal de Electricidad, CFE)的資料指出,2024年1月至7月,竊電、竄改電表及非法接電造成的電力損失達6,346 GWh,商業價值約138億墨西哥披索。這是多種電力損失的合計,並非僅指加密貨幣挖礦造成的損失。
馬丁內斯·烏林喬在提案文件中說明,挖礦設備運轉需要用電,通風與冷氣也需要耗電。法案的重點是電力是否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取得,而非單看耗電量。
墨西哥並未禁止合法的加密貨幣挖礦。議會表示,未經授權使用電力本身已屬可處罰行為。法案接下來須先經墨西哥城議會委員會審議,再交由議會全體表決;若獲通過,將送交墨西哥聯邦議會,進一步修訂聯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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