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CFTC)規定,註冊期貨佣金商(FCM)與零售外匯交易商(RFED)辦理的零售場外外匯交易,須符合最低保證金門檻:主要貨幣對為名目價值的2%,其他貨幣對為5%。
按最低保證金比例換算,槓桿倍數分別為50倍與20倍。CFTC於2010年零售外匯最終規則中納入這項標準;美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則可在規定範圍內要求更高的保證金。
保證金是客戶須為交易名目價值提供的擔保比例。帳戶餘額不足時,客戶可能需要追加資金或平倉;以較少保證金進行大額交易,也會放大損失。
這項標準並不適用於所有外幣買賣。規則涵蓋的是面向零售客戶、在場外進行的部分槓桿外匯交易,以及特定交易對手。
以美元兌換外幣並實際交割的交易若涉及詐騙,不屬於CFTC相關外匯規範的適用範圍。CFTC也已開始徵詢外界對零售槓桿及保證金式加密貨幣交易監管的意見,但這是與外匯保證金規則分開的程序。
在場外交易中,客戶可能直接與交易商交易,而非向公開交易所下單。交易商能控制交易畫面顯示的價格及買賣價差,因此不能只憑交易畫面判定訂單已在公開交易所成交。
Tokenist於2025年2月26日更新的美國外匯指南介紹了7家受監管的經紀商;CFTC現行外匯詐騙指南則列出6家註冊交易商。
NFA的會員統計顯示,截至2026年9月30日,RFED共有4家。經紀商介紹名單、CFTC註冊交易商名單與NFA的RFED統計,採用的分類範圍不同,不能只憑數字判斷業者數量增減。
Tokenist表示,可能透過比較頁面的聯盟連結獲得收入。因此,該媒體介紹的經紀商應與監管機構公布的註冊資訊分開看待。
CFTC將只接受比特幣(BTC)、以太幣(ETH)或部分穩定幣付款的外匯交易商列為「詐騙警訊」。該機構也提醒,若未註冊交易商在社群媒體承諾高報酬,或在美國沒有實體營業據點並誘導民眾匯款,應提高警覺。
只接受加密貨幣付款並不代表交易商已確定涉及詐騙。CFTC先前在利用網路交情誘騙投資的加密貨幣詐騙警示中,也將誘導受害者匯款至指定網站或個人錢包列為風險訊號。
CFTC於2026年9月24日對Cash FX Group S.A.等提起民事訴訟,相關新聞稿於翌日公布。訴狀包含透過比特幣收款的相關指控。
訴狀主張,超過40萬個帳戶共繳納逾9.5億美元(約1兆2,683億韓元)。其中,美國居民帳戶超過6,000個,繳納金額至少2,700萬美元(約360億韓元)。
訴狀並主張,約81%的參與者合計至少蒙受4億600萬美元(約5,420億韓元)的淨損失。帳戶數不等於個人數;全部繳納金額、美國居民繳納金額與淨損失也是不同的統計項目。
訴狀稱,參與者被要求將比特幣轉入指定錢包,部分人則直接轉入由公司創辦人兼所有人控制的個人錢包。這些內容是CFTC提出的指控,並非法院已作出的確定判決。
CFTC建議民眾透過NFA的BASIC資料庫查詢外匯交易對手是否註冊,以及是否有懲戒紀錄。該機構也指出,即使業者已註冊且沒有不良懲戒紀錄,也不代表能確保不會遇上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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