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提出金融犯罪指引修訂草案,建議企業依個別交易風險決定調查範圍,而非一律追蹤加密貨幣交易紀錄。
FCA於23日公布金融犯罪指引修訂諮詢文件CP26/38,並開放徵詢意見至12月24日。草案列出加密貨幣交易監控與客戶審查的適當做法。
草案指出,調查客戶或交易時,若事先固定要查核多少筆過往交易,卻未考量實際風險,便屬不適當做法。文件沒有訂出區塊鏈資產轉移至其他地址的「跳數」通用標準。
FCA表示,企業應依交易性質與已確認的風險決定追蹤範圍,因此草案未規定可普遍適用的跳數。
使用外部業者區塊鏈分析工具的企業,也應能說明或佐證警示與風險評分的依據。草案將依企業風險曝險調整工具、保留適用規則與判斷紀錄,列為適當做法。
草案也提到,若交易監控發現客戶活動模式有重大變化,企業應更新客戶審查資料,並重新評估業務關係的風險。企業可使用鏈上監控工具辨識異常交易模式,或追蹤加密貨幣領域延伸至其他金融服務的交易流向。
在加強客戶審查方面,草案列舉資金來自非託管錢包,以及交易使用混幣器、洗幣器或隱私強化型加密貨幣等情況。企業應評估相關的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風險,並視風險程度加強審查。
草案也將區塊鏈分析顯示可能涉及犯罪或受制裁活動的交易列為檢視對象。不過,使用非託管錢包或隱私工具本身,並不能據此認定涉及違法行為。
FCA援引英國2025年國家風險評估指出,加密貨幣洗錢風險被列為「高」,恐怖主義融資風險則列為「中」。諮詢文件也指出,跨境交易速度快,使監控與執法更加困難。
此次修訂不限於加密貨幣,也涵蓋詐欺、金融與貿易制裁、擴散融資、資料安全,以及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防制。
FCA表示,金融犯罪指引不會新增反洗錢義務,而是供企業履行既有義務時參考的監理指引。FCA將檢視諮詢意見,之後公布最終指引與審查結果的政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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