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加密貨幣稅制法案已送交財政委員會審議;另一項法案則已通過眾議院歲入委員會,仍待眾議院院會處理。涉及加密貨幣市場監管架構的《CLARITY法案》參院審議程序表決未獲通過,結果為贊成49票、反對50票。
參院法案名為《數位資產稅務原則一致化法案》(ADAPT Act,S. 5616)。法案文本記載的提出日期為9月30日,但戴恩斯(Daines)議員辦公室於10月22日宣布提出法案。兩個日期不同的原因尚未確認。
ADAPT Act提議,若以財政部近期報告所列的合格美元穩定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不認列損益。相關穩定幣在此前12個月內須曾活躍交易,價格維持在1美元的3%範圍內;納稅人的取得成本也須在1美元的3%範圍內。這些規定以法案通過為前提。
法案也規定,若為支付單筆經濟交易的交易成本而處分數位資產,且處分資產的合計公平市價不超過10美元,可不認列損益。交易商、經紀商、經銷商、替他人促成交易批次處理或驗證的業者,以及前一課稅年度發起超過5000筆數位資產交易的人士等,不適用這項規定。
法案還納入適用於數位資產的洗售規則與視同出售規則。洗售規則涉及因資產處分而認列損失,以及重新取得類似資產時的稅務損失處理。法案也處理交易商選擇按市價評價的會計方式、外國交易者的稅務安全港,以及數位資產投資信託與公開交易合夥企業的稅務處理。
眾議院歲入委員會於9月16日以贊成38票、反對5票,決議將納入修正案的《數位資產稅務明確化法案》(H.R. 10357)送交眾議院審議。眾院版本涉及挖礦與質押的課稅及申報規定。委員會通過不代表眾議院院會也已通過,目前也沒有資料顯示眾院版本與ADAPT Act文本相同。
這項稅制法案與本刊先前報導的《CLARITY法案》市場監管架構討論是不同的立法事項。《CLARITY法案》(H.R. 3633)涉及SEC與CFTC對加密貨幣發行及交易的監管權責。
參議院於9月15日以贊成49票、反對50票、1人未出席,否決了結束辯論、推進《CLARITY法案》審議的提案。這是啟動審議程序的表決,並非針對法案是否最終通過進行表決。
區塊鏈協會於10月22日致函國會領導層,呼籲推動跨黨派數位資產稅制立法。協會提出小額交易門檻、穩定幣課稅方式及洗售規則等政策議題。這是協會的立場,並不代表國會已排定表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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