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META)已從商家條款所列的蒐集內容允許用途清單中刪除「訓練」一詞,但仍保留可將蒐集內容用於開發廣告與商業產品的條款。法律專家指出,這項用語仍可能涵蓋AI訓練。
修訂後的條款預計於10月30日生效。Meta保留了相關條文,允許爬取與其產品及服務相關的網域和頁面,並將內容用於提供、開發、改善及研究廣告與商業產品。修訂條文的文字依據《尼曼新聞實驗室》(Nieman Journalism Lab)引述的條款內容。
爬取是指程式自動瀏覽網站並蒐集內容。robots.txt則是網站營運者用來向爬蟲表明頁面存取偏好的檔案;這類檔案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仍是另一項爭議。
康乃爾法學院數位與資訊法教授詹姆斯・格里梅爾曼(James Grimmelmann)表示,「開發廣告與商業產品」的用語仍相當寬泛。他認為,「與產品及服務相關」這段文字可能成為爬取整個網站的依據。
洛伊維律師事務所(Loevy & Loevy)媒體與智慧財產權律師麥特・托皮克(Matt Topic)也認為,「開發」一詞可能包含訓練。兩人的說法由《The Verge》報導。
兩人的發言是對條款文字的解讀,並非Meta實際蒐集新聞網站內容或將其用於AI訓練的證據。
Meta發言人表示,內容所有者可透過robots.txt表明是否允許爬蟲存取。發言人並稱,此次條款修訂並非為了蒐集新聞網站內容,也沒有賦予Meta推翻既有偏好設定的新權利。
另一方面,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教授班傑明・索貝爾(Benjamin Sobel)指出,robots.txt可表達網站營運者的意願,但檔案本身不保證具有法律約束力。修訂後的條款也未明確寫入尊重robots.txt的文字。
Meta先前曾說明,個人化AI代理人Muse的拒絕訓練設定,與Facebook及Instagram公開內容的訓練政策不同。使用者若未主動關閉,內容便預設可用於訓練;類似做法也曾引發爭議,Twitch預設允許AI訓練時,創作者曾表達反對。
這次爭議不只在於條款是否刪除了「訓練」一詞。條款允許蒐集的範圍、「開發」的具體含義,以及robots.txt與合約條款之間的關係,仍有待釐清。條款將如何實際適用,以及相關法律判斷,目前尚未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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