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 Bankman-Fried(山姆・班克曼-弗里德)正向美國最高法院聲請審理其有罪判決及110億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兆5540億元)的沒收令。辯護團隊主張,審判對受害者實際損失的處理方式有疑義,沒收金額也過於嚴苛。
Bankman-Fried一方於9月10日向最高法院提交調卷令聲請書。最高法院案件紀錄顯示,司法部答覆期限已從原定的10月15日延至11月16日。司法部提交答覆不代表最高法院已同意審理,法院尚未決定是否受理此案。
聲請書提出兩項爭點。辯護團隊稱,陪審團雖接觸到暗示客戶受損的證據,卻未充分聽取Bankman-Fried當時有資產可償還客戶的反駁。這項主張涉及審判中可採納多少證據來證明受害者的實際金錢損失。
辯護團隊也主張,110億2000萬美元的沒收令嚴苛到可能剝奪被告維持生計的能力,違反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禁止過度罰金的規定。關於損失證據與沒收金額的說法,均為辯護團隊在聲請書中的主張。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於6月12日維持有罪判決及沒收令。上訴法院認為,在詐欺案件中,受害者的淨損失並非定罪的必要條件,也未採納沒收金額過高的主張。
損失證據爭點與最高法院2025年作出的「Kousisis v. United States」判決有關。最高法院當時裁定,若被告以虛假陳述促使對方進行交易,即使受害者最終沒有遭受經濟損失,詐欺仍可能成立。上訴法院將這項法律原則用於Bankman-Fried案;辯護團隊則在聲請書中主張,應適用其他判例。
Bankman-Fried因挪用客戶資金相關的7項詐欺與共謀罪名遭陪審團裁定有罪,並被判處25年徒刑及沒收財產。FTX於2022年11月聲請破產。這次程序處理的是刑事定罪與沒收令的法律爭點,不涉及FTX破產程序或債權人償還。
Bankman-Fried辯護團隊以客戶損失證據及沒收令為由,向最高法院聲請審理;相關內容延續本報先前報導的上訴聲請。聲請書提交後,司法部的答覆期限延至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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